瓦渡乡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10150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0-15

一、申请材料

(一)离婚登记

1、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人的结婚证原件;

3、提供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提供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二)撤销婚姻登记

1、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2、提供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审批地点和审批窗口

审批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瓦渡街1号;

审批窗口: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乘坐瓦渡农客即可到达。

三、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1天;

承诺时限:1天。

四、审批费用

交纳工本费9元

五、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证书;

送到方式: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

六、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3039709;

监督投诉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9710。

七、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领取

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