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4-10150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15
一、申请材料
(一)离婚登记
1、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人的结婚证原件;
3、提供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提供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二)撤销婚姻登记
1、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2、提供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审批地点和审批窗口
审批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瓦渡街1号;
审批窗口: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乘坐瓦渡农客即可到达。
三、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1天;
承诺时限:1天。
四、审批费用
交纳工本费9元。
五、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证书;
送到方式: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
六、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3039709;
监督投诉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9710。
七、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领取
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