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4-1015001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15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中有一方具有瓦渡乡常住户口;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2.婚姻证件遗失或损毁。
二、申请材料
1.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2.提供3张2寸的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提供2张2寸的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三、审批地点和审批窗口
审批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瓦渡街1号;
审批窗口: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乘坐瓦渡农客即可到达。
四、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1天;
承诺时限:1天。
五、审批费用
交纳工本费9元。
六、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证书;
送到方式: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
七、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3039709;
监督投诉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9710。
八、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领取
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
婚姻登记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