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4-10150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0-15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中有一方具有瓦渡乡常住户口;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2.婚姻证件遗失或损毁。

二、申请材料

1.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2.提供3张2寸的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提供2张2寸的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三、审批地点和审批窗口

审批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瓦渡街1号;

审批窗口: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乘坐瓦渡农客即可到达。

四、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1天;

承诺时限:1天。

五、审批费用

交纳工本费9元

六、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证书;

送到方式: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

七、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3039709;

监督投诉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9710。

八、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领取

瓦渡乡便民服务中心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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