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525773-0-/2022-101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3-18

2022年以来瓦房乡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瓦房乡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瓦房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我乡通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以及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大喇叭、宣传横幅、集镇街天宣传及举办专题法治培训等形式,扎实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延伸到各类人群,截至目前,瓦房乡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余场次,受众1.2万余人次,全面提升了下去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我乡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和政务信息子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民政、村建、安监、计生等部门办事流程均上墙公示,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3.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上级领导的行政效率规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采取依法打击取缔与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违章建筑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近年来瓦房辖区违章建筑、乱搭乱盖现象明显减少。

(二)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一是瓦房乡人民政府严格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按照要求及时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并对提交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因报送的材料虚假或者不齐,造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由案件承办机构承担责任。二是严格审查,加强监督。切实担起责任,严把审核关,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审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三是为确保全乡行政执法机关施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人民政府将把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及案卷评查等考核内容,对不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三)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瓦房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权力事项、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教育干部,干部思想观念大为改观,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有较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目前,我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8个、工作人员17人。纸质材料摆放于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接待以及进行相关政策的解释,保障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行政诉讼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瓦房乡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政府主要领导到庭参加诉讼活动,2022年以来瓦房乡共参加行政诉讼1件,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1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瓦房乡始终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行政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乡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规范性文件备案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纪委、人大、司法、窗口服务单位等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乡内重大事项的申报、实施等严格进行论证、审查,保证了乡务公开、透明、公正,保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正确实施。二是将学法、用法、执法作为加强全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保障贯穿于各项工作环节中。同时,对本乡的法律明白人先后进行法治培训,使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落实,从而推动了全乡的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一直以来讲求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每当有规划、政策、文件、批复等可公开文件和制度出台时第一时间在乡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行政执法案件数。瓦房乡政府截至目前未以政府名义开展过行政执法案件。

(七)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瓦房乡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聘请了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李林杭律师作为瓦房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结合山区工作实际,春裕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以及瓦房法律服务所主任到瓦房乡19个村(社区)担任村级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开展免费法律服务工作,并在19个村(社区)粘贴了法律顾问公示牌,接受瓦房乡19个村(社区)村民的法律咨询,指导完善了19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同时瓦房法律服务所主任兼任瓦房乡卫生院、辖区学校和企业法律顾问。2022年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李林杭律师律师不定期接受瓦房乡日常法律咨询,参与我乡重要文件及合同确定的法治审核工作,参加瓦房乡诉讼代理业务1次。

(八)扎实开展家庭风险评估。每日风险排查零报告,每周动态分析,每月集中评估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人”。截至目前,瓦房乡共现有高风险家庭0户,一般风险家庭348户,瓦房乡按照一般风险挂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小组长包保的形式化解矛盾纠纷、降低风险,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和稳控措施。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村组干部在一线,挂村领导靠上前,书记乡长做后盾”的工作机制,采取“三转三上门”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九)定期开展治安防控巡逻。整合“一村一警”、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加强群防群治;紧盯人员密集的集市、学校、卫生院、出租屋、烧烤摊等社会治安重点、难点场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做到巡防巡控常态化,严防发生社会治安案(事)件。

(十)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治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中心校到辖区17所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开展了宣讲宣传活动,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家长宣讲宣传活动,在辖区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学校及时开展性教育(包括性心理、性知识、性道德)和社会生活知识教育专题讲座,努力解决未成年人在青春期遇到的生理、心理问题,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各村(社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一定差距,极少数村干部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治、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治、或不讲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有待于加强;

2、人手不足,混岗严重,一人身兼多职,职能模糊。法治政府工作目前主要由司法所负责,人员少,专业化水平不强,对政府整体工作了解不够。

三、工作打算

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瓦房乡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学习,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为政务服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业务指导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协调配合机制,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指导,确保权力运行顺畅。使各执法部门有章可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严格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的好形象。

3、围绕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运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