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一次抚慰金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2-0725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25
一、服务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辖区内的居民。
二、服务条件
辖区内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计生办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乘车方式:保山客运南站乘坐保山—瓦房客运车。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1 |
独生子女证 |
复印件 |
纸质 |
3 |
2 |
夫妻双方结婚证 |
复印件 |
纸质 |
3 |
3 |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
复印件 |
纸质 |
3 |
4 |
独生子女死亡证明 |
原件 |
纸质 |
3 |
5 |
夫妻双方生育证 |
复印件 |
纸质 |
3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现场办结
六、服务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失独家庭一次抚慰金办理
送达方式:银行直接发放抚慰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3038179;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计生办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8179,投诉地址: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