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2-0725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25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国有、集体和个人的林木采伐,集体和个人委托他人对林木的采伐。
二、审批条件
持有林木所有者林权证和其他合法证明材料的集体或个人。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林业站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乘车方式:保山客运南站乘坐保山—瓦房客运车。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新办 |
1 |
林权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2 |
采伐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3 |
√ |
五、申批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
送达方式:邮寄或到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3038179;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林业站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8179,投诉地址: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林木采伐许可证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