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人员生活补助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2-0725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25
一、服务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辖区内的居民。
二、服务条件
持有本辖区常住户口,未领取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以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参战退役人员。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民政办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乘车方式:保山客运南站乘坐保山—瓦房客运车。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新办 |
1 |
个人申请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2 |
退伍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3 |
参战鉴定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4 |
本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5 |
银行卡(信用社)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6 |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 |
3 |
√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参战人员生活补助办理
送达方式:银行直接发放生活补助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3038179;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民政办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8179,投诉地址: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