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2-072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25
一、服务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辖区内的居民。
二、服务条件
隆阳区辖区内年满60周岁且不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后人均剩余耕地不足0.3亩)。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乘车方式:保山客运南站乘坐保山—瓦房客运车。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 数 |
1 |
《隆阳区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2 |
身份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2 |
|
3 |
信用社储蓄卡 |
复印件 |
纸质 |
2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一次办结办结
六、服务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办理
送达方式:银行直接发放生活补贴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3038179;0875-2874018,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3038179,投诉地址: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