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瓦马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00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74-9/2024122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25

关于对瓦马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007号建议,经乡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汶上社区农贸市场停车场问题的建议,瓦马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与区级行业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将汶上集镇粮管所无偿划拨汶上社区使用建设农贸市场及停车场,但汶上集镇粮管所属国有资产,需由城投公司统一管理,经申请协调暂时不能无偿划拨给汶上社区村集体进行使用。下一步,瓦马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将积极与瓦马自然资源所对接,借助“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在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中,调配建设用地,用于规划建设汶上集镇农贸市场及停车场,解决集镇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杂乱的问题。




瓦马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