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 持续开展“清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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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18-1217033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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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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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17

全面落实河长制 持续开展“清河行动”

   “清河行动”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也是打造水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主要载体和抓手。自2018年1月21日“清河行动”开展以来,青华街道认真贯彻市、区“清河行动”的安排部署,积极谋划、突出重点、持续推进,辖区河道流域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1月25日,街道党工委书记李仕连、办事处副主任郭建春同志现场调度和参与“清河行动”。

   青华街道把“清河行动”作为推进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多次实地调研,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要求相关社区和单位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好时间进度节点。盯靠在岗,扎实推进任务目标落细落实, 持续开展行动,确保清河实效。

   目前,整治侵占河堤种植2300 m2,清除杂草5100 m2,河道清淤3条1600m,清淤量约2700m3,投入资金8万余元。下步,我街道将继续以“清河行动”为契机和动力,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通过综合整治和强力监管,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