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关于开展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763-4-/2021-09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04
河图街道关于开展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
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的通告
当前,云南已成为全国收治新冠病人最多的省份,面临着防止境外输入和国内疫情蔓延的双重压力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的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症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有力保障河图街道辖区内经济平稳运行及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河图街道辖区内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快递物流、医疗机构、办公场所、学校(以下简称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18周岁及其以上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行程码“二码”联查。对未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原则上不宜进入上述场所(持接种禁忌证明/疾病诊断者除外)。
二、上述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将通过云南健康码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医院接种证明等方式、查验进入人员是否接种新冠疫苗。老年人或无智能手机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须出示疫苗接种单位发放的纸质接种凭证凭证可到疫苗接种场所进行查询核实后由工作人员签发。对尚未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居民,须登记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等相关信息,并立即上报河图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协助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接种服务工作。若因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或身体原因暂缓接种的人员,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接种禁忌症证明或暂缓接种证明。
三、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原则上需要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
四、河图街道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症证明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劝导尽快到接种点接种疫苗。对于年满18周岁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五、河图街道辖区内各学校需在9月8日前完成对所有教职工、学生接种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接种的由所在学校(含新升入初一、高一学生)劝导尽快接种疫苗。
六、入境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须接种新冠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社区、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的不允许出摊售卖。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在2021年9月15日前仍未按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通报。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以及对拒不执行或配合“两码”联查工作的单位、人员,将依法依规追责。
请广大居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积极配合河图街道办事处执行“二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河图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