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3-4-/2020-10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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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0-21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

 20205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河图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活动将于20201029日在大官庙社区、董官社区进行宣讲。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和参加人员

(一)董官社区会场

时间:20201029日(周四)上午9:00

参会人员:董官社区“两委”成员、所有居民小组长、代表,化美社区“两委”成员,尹家坝社区“两委”成员,青阳社区“两委”成员,河村社区“两委”成员。

(二)大官庙社区会场

时间:20201029日(周四)下午15:00

参会人员:大官庙社区“两委”成员、所有居民小组长、代表,河上村社区“两委”成员,金竹林社区“两委”成员,田坝社区“两委”成员,魏家社区“两委”成员。

二、有关要求

(一)会场准备。请董官社区、大官庙社区于20201028日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司法所、综治办做好筹备工作指导。

(二)入场时间。请各社区参加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不得缺勤。宣讲期间不得缺勤,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程序报批,并将请假事由书面报综治办备查。

 

 

                       河图街道办事处

                        202010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