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索引号
- 01525763-4-/2018-0228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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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28
隆机编〔2017〕4号
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主
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中央及省市驻隆单位、各人民团体、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山市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云政复〔2017〕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河图街道和永盛街道的通知》(保政函〔2017〕7号)精神,结合河图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 党工委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靠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辖区内各方面的关系。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上级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6.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和协调社区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8.对必须由党工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工委工作职责
1.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在本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有关服务工作。
4.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安排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组织指导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
5.联系本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听取代表对全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和协助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
6.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有关本辖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财政收支计划安排与执行等重要工作情况报告,不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派驻街道其他机构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
7.对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治活动。
9.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本辖区内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10.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事处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1.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12.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3.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纪工委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规党纪,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
3.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支部班子廉洁自律工作,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
4.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5.认真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对执法部门进行监察,纠正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6.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微杜渐。
7.承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案意见。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当好党工委的参谋助手。
(五)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街道人民武装部是街道党工委的军事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兵役机关,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办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共青团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革命先辈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8、办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妇联工作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教育本辖区各族妇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2.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服务本辖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街道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办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总工会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按照街道党工委、区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街道总工会工作的重点。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落实。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管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研究制定总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总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辖区内企业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
5.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积极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6.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7.依法收缴、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确保总工会的经费、财产不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8.办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河图街道党政机关内设4个股级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政协、人民武装、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
设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1名(兼职),秘书1名,宣传干事1名(兼职),武装干事1名,组织员1名(兼职),人事助理1名,党员教育干事1名,会计1名,报帐员1名,档案助理员1名(兼职),民宗助理员1名(兼职),青年干事(团委书记)1名(兼职),总工会主席1名(兼职),妇联主席1名(兼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职),合计6名。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社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居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设主任1名(兼职),安监助理员2名,统计助理员2名(兼职1),经济助理员2名(兼职1),企业管理助理员1名(兼职),农经助理员2名(兼职),扶贫助理员1名(兼职),市场监管员1名(兼职),合计4名。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设主任1名(兼职),计生助理员1名,民政助理员2名,科技助理员1名(兼职),社会事务助理员1名,合计4名。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除、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设主任1名(兼职),综治干事1名,信访助理员2名,合计3名。
(二)事业机构
1.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隆阳区河图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为隆阳区河图街道管理的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
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林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村级财务代管、水利事务、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设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1名(兼职),农业技术服务岗4名,水务服务岗2名,畜牧兽医服务岗2名,林业服务岗4名,财务会计岗1名,出纳岗1名,合计14名。
2.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隆阳区河图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为隆阳区河图街道管理的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承办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卫生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设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1名(兼职),文化体育服务岗2名,广播电视服务岗1名,旅游服务岗2名,合计5名。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隆阳区河图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隆阳区河图街道管理的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
主要职责:承办土地开发和利用、城市管理、社区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社区旧房屋拆迁、改造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设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1名(兼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岗8名,环境卫生管理岗5名,路政管理服务岗3名,合计16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隆阳区河图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隆阳区河图街道管理的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
主要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殡葬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设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1名(兼职),新农合服务岗3名,新农保服务岗3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岗2名,民政服务岗2名,合计10名。
三、人员编制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45名,总编制7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1名:党工委书记1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人大工委主任1,党工委副书记1,办事处副主任4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事业单位负责人4名。
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中共隆阳区纪委(隆阳区监察局)派出河图街道纪工委(监察分局)属中共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隆阳区监察局派出机构。
五、附则
(一)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