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3-4-/2018-072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河办发〔2018〕114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26
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17〕53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18〕8 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隆政发〔2018〕28号)精神,切实做好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通过普查,可以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河图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客观真实全面的决策部署依据。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河图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耀禧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许连东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杨 嵩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石 磊 党政办主任
杨平平 经发办主任
王海涛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发奎 社保中心主任
董晓红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李凌纲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友军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 智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祁文龙 兽医站站长
杨云鸿 河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由许连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河图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4日
河图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