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图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3-4-17_A/2016-121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7-01
河政发〔2016〕54号
河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图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修订后的《河图镇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河图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河图镇防汛应急预案
为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防汛、抗洪等自然灾害的快速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洪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河图镇防汛指挥部
河图镇防汛指挥部由镇长王国斌任指挥长,副镇长张骥、纪委书记汪建斌、武装部部长杨卓燃、副镇长刘兴飞任副指挥长,党政办、武装部、安监站、镇社会事务办、卫生院、派出所、通讯部门、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公路管理所、国土资源所、供电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防汛办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张泽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851365。
各社区村民委员会相应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政府办公室负责防汛组织协调等工作。
2.镇安监站负责做好汛期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问题。
3.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4.防汛办负责灾害性天气情报、预报服务,向各级防汛部门、防汛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协调抓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做好编织袋、抽水机等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
5.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6.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7.电信所负责汛期通讯,确保防汛用户(政府重要部门、防汛、水利、电站)的通讯畅通;对水情、气象电报和涉及防汛的重要通信业务,要严格时限,及时处理,安全传递。
8.林业服务中心负责管制沿泄洪渠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
9.公路管理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交通干线畅通;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防汛和抢险物资车辆的通行;对一时无法修通的,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抗旱紧急用电。
11.卫生院负责灾区伤员救治,疫情防控工作。
12.国土资源所负责对砂石厂,易发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地段进行监测并及时上报信息。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防汛办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党委、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教育、交通、电力、通讯、农业等部门和各村委会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市、区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预警级别
蓝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
黄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6小时内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橙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红色汛情预警: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蓝色汛情预警:防汛办报告汛情;镇防汛办主任上岗到位;副指挥长带班,及时组织分析汛情,并在达暴雨级后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镇防汛指挥部向各村委会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黄色汛情预警:防汛办向镇政府办报告汛情;通知各村委会做好防汛准备。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上岗到位,每2小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橙色汛情预警:防汛办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政府办、防汛办报告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镇党委办、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4.红色汛情预警:防汛办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政府办、防汛办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灾情;镇党委办、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及时组织队伍进行抢险救灾,撤离危险区群众并对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水利等设施进行抢修。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信息发布。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
3.物资、车辆调用。发生橙色汛情预警时,镇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4.人员物资撤离。各级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5.新闻采访。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发生橙色汛情预警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抗洪抢险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汛办、农业服务中心、供电所、公路管理所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抗洪抢险组:由安监站、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路管所、林业站、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宣传报导组:由党政办、镇防汛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市、区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防汛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镇(村)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5.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和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镇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工程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镇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3.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武装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4.供电保障。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交通运输保障。镇安委会、公路管理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6.医疗保障。河图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7.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物资保障。镇防汛指挥部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9.资金保障。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10.社会动员保障。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应急处理
1.对辖区内的水库、塘坝遇到超标洪水,确保安全,采取非常措施,开闸泄洪等应急措施,确保水库不垮坝。在防汛期内,要随时掌握所负责水库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水库的各种特征水位、防汛调度计划,遇到险情,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做出部署,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2.汛期人畜饮水水源受到污染时,立即通知暂停该水源的取水和使用并调运无污染水源的水来供应缓解,同时上报水质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及时恢复治理受污水源,待水质达标后才可对其进行取水和使用。
3.负责组织人员对河道、水库、塘坝进行行洪排障、对影响行洪的建筑物,要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逾期不清除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人员强行拆除,并由设障者承担费用。
(七)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委会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防汛办派人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镇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河图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4.各社区村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五、本预案由河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