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3-4-/2019-03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31
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分工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构建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河图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网格化管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逐步建立起“街道负总责、职能履职尽责、各社区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平安河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河图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陆耀禧 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杜 剑 武装部部长
副 主 任:张永标 人大工委主任
杨从军 纪工委书记
徐建成 党工委副书记
杨 嵩 宣传委员
李晓凤 组织委员
段云强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汪建斌 办事处副主任
许连东 办事处副主任
李 燕 纪工委副书记
杨 阳 办事处副主任
杨晓峰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云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石 磊 党政办主任
宋永吉 安监站站长
兰忠明 综治办副主任
杨平平 经发办主任
王海涛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凌纲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泽辉 水管站站长
祁文龙 兽医站站长
杨 智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友军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发奎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沈国顺 林业站站长
张晓寿 创卫办主任
余 灵 财务室主任
赵金满 自然资源所干部
毛文杰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魏英杰 河图中心校校长
张国祥 河图中学校长
魏明亮 魏家中学校长
赵金彬 司法所所长
於 州 供电所所长
张桂艳 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瞿发先 河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雪飞 河上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学天 金竹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魏亲帅 魏家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付发虎 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永善 田坝社区居委会主任
余 良 董官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桂凤 青阳社区党总支书记
邓金明 化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江春 大官庙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强云 大官庙社区居委会主任
尹平元 尹家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老五 尹家坝社区居委会主任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武装部长杜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1. 街道办事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街道经济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拟定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
(3)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街道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分管领域责任;
(4)承担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各综合协调机构开展工作;
(5)督促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6)督促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目标,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7)指导完善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8)推动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定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9)规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10)负责向区政府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上报事故及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11)承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责:
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办事处主任为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1)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陆耀禧: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面工作,统筹调度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工作;同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工作中的相关经费工作;
(2)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杜剑:协助主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
(3)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张永标:负责环卫中转站、街管办食品安全工作;
(4)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徐建成: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调解工作;
(5)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从军: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
(6)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嵩: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工作;负责教育部门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7)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李晓凤:负责组织、人事、共青团、妇联、老干、关工委等部门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8)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段云强:负责林业、水利、渔业等部门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9)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建斌:负责国土资源、城市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0)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许连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园)、一事一议、移民等部门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1)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李燕:协助杨从军副主任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
(12)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阳:负责文化、旅游、民政、卫生计生服务、防艾、老龄、残联、科协、民间或宗教组织聚会中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3)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晓峰: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调查工作;
4.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分析全街道食品(广义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各社区、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并进行考核评价。
5.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承担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责;组织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拟订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各社区及各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全程监督查处情况;督查各部门执法落实情况,汇总归档处罚凭证;指导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拟订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办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替代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6. 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职责:
(1)纪工委办公室:依纪依法对监管对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生产、经营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参与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有关单位在事故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2)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领导干部考核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或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应急管理体系。
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纳入河图街道2019年宣传工作内容,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氛围。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对企业和个体户实施监督管理。督促责任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对项目现场进行核查、核准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综治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秩序。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督促辖区内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与市场监督管理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渔业、畜牧和水利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农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做好生产劳动安全中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依法对农产品、水产品、畜牧业中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项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7)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河图街道范围内建筑、道路、防洪防汛设施施工现场范围内照明设施、垃圾收集及处理、园林绿化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居民地震安全工程的公共安全指导。
(8)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森林防火、林木采伐、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等行业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文化场所、活动室、驻河有关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协调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广播电视行业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10)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等相关政策。
(11)财务室: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政策规定,将食品药品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投入。
(12)安监站: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灾害预防工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行业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河图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包括进入生产、流通环节后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年度监督抽验计划,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开展相关安全监测与评价、风险预警工作;分析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或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助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对进出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15)河图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调查工作。
(16)河图司法所: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列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查。
(17)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卫生系统自办食堂及所经营药品的日常排查,按照隆阳区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排查本单位内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督促辖区内各下属卫生室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我约束经营行为,避免发生食品药品事故,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查。
(18)河图中心校(河图中学、魏家中学):指导辖区内学校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将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倡导辖区内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学校食堂是食品药品安全高风险区域,必须严格按食品经营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学校食堂建设,有食堂的学校均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广大师生的食品药品安全。
7. 社区主要职责:
(1)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本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居委会主任为第一直接责任人,对本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设一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经常性的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本社区内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行业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和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4)对发现本辖区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办事处、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做好应急处理;
(5)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街道办事处、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6)严格按照与河图街道办事处签订的《201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要求开展工作;
(7)应当履行职责内的其它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
四、工作制度
(一)街道食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其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并经主持人确定。
(二)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有部署、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办理终结或办理期满,要将办理情况书面报街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各类专题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街道办事处每年年初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分解,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五)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当互相配合。
(七)发生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各有关单位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必须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八)若有人员变动,则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