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河图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3-4-/2018-07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河办发〔2018〕119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28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文件
河办发〔2018〕119号
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河图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河图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图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0日
河图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库塘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保山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和《隆阳区河长制领导小组隆阳区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河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湖长制,着力解决突出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以更有力举措,推进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以“河畅、湖清、岸绿、景美”为重要抓手,促进街道经济社会的绿色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推行湖长制,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总体原则,坚持以改善水库、塘坝水质、恢复良性水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库一策”,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分类治理,明确保护治理责任,加大力度,确保库塘保护与治理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深化落实湖长制。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水库、塘坝管理保护,将实施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察、考核等工作。
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库塘管理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库塘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3. 坚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标本兼治,持续提升库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库塘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坚持统筹库塘生态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库河流与库塘自身等各个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切实增强库塘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5. 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高位推动、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的库塘保护体制,逐个库塘明确各级湖长,细化湖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6. 坚持鼓励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坚持开门治水,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让水库、塘坝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街道关爱库塘、珍惜库塘、保护库塘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在全街道所有水库(含塘坝)全面实行湖长制,建立起街道、社区、小组三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库塘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2018年7月中旬前,街道出台实施方案,建立街道、社区湖长体系,完善湖长制相关制度办法;8月初,完善街道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建立街道湖长体系,制定库塘名录。
按照河长制总体目标,将河流与库塘的管理保护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在持续深化和推进河长制,逐步实现河流管护目标的同时,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全街道库塘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使库塘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湖长体系设置与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全面建立街道、社区、小组三级湖长体系。小岩子水库、大山田水库设街道级湖长。库塘所在社区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社区、小组级湖长,主要库(塘坝)河道按原河长制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库塘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已经设立河长的库塘,按要求抓紧完善湖长体系,名称统一为湖长。
(二)工作职责。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库塘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库塘的管理保护负总责,统筹协调库塘与入库塘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库塘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库塘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库塘、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库塘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库塘管理保护工作。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责,相应增加库塘管理保护相关职责,开展好库塘管理保护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库塘水域空间管控
1. 划定库塘水域功能空间。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以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划定实施库塘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2. 严格管控湖区各类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库塘、违法占用库塘水域。对侵占入湖河道、围垦库塘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3. 规范涉湖项目管理。严格控制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库塘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并科学论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健全涉湖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
4. 严格管控库塘管理保护范围内取土等活动。
(二)强化库塘岸线管理保护
1. 科学合理划定库塘岸线功能区。根据不同湖区岸线的主要功能特点,统筹考虑防洪、城市建设、库塘生态保护及沿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学合理地划分岸线功能区,确定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总体布局。
2. 加强库塘岸线分区管理。实行库塘岸线分区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库塘岸线自然形态。
3. 规范沿湖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严格控制沿湖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库塘岸线自然形态。沿湖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求相衔接,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沿岸绿化,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空间均衡。
(三)加强库塘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1.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双控制度,强化库塘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隆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水资源保护的要求。加强库塘流域水资源保护力度,统筹流域水资源分质利用。以预防为主,制定不同风险源的应急处理处置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处置能力,保障居民生活的用水安全。加强库塘水资源以及城市再生水、农田退水、城市雨洪水等再生水资源的分支统筹利用,保障再生水及雨水资源安全利用。
2. 坚持节水优先,建立健全库塘集约节约用水机制。强化行业用水监管。加快推进环湖城乡统筹供水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设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农田节水灌溉,加快推进农田水利改革进程,提高用水效率。
3.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设置并监管入湖排污口及入湖河道上的排污口。入湖污染物总量超过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库塘,应排查入湖污染源,制定实施限期整治方案,明确年度入湖污染物削减量,逐步改善库塘水质;水质达标的库塘,应采取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库塘汇水范围内各排污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确保2020年完成国家和省级考核水质目标。
4. 着力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合理循环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积极稳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持续快速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3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50%以上。
5. 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库塘排污口。
(四)加大库塘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 按照水功能区区划确定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
2. 强化库塘水环境整治,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库塘和入湖河流整治。
3. 加强库塘周边污染治理,分步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
4. 加大库塘综合整治力度,开展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在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等措施的同时,可结合防洪、供用水保障等需要,因地制宜加大库塘引水排水能力,增强库塘水体的流动性,改善库塘水环境。
(五)开展库塘生态治理与修复
1. 推进库塘生态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稳步实施“四退三还”工程(退塘、退田、退人、退房,还湿地、还林、还湖),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大库塘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库塘生态岸线、水生态修复、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探索开展重点库塘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内搬迁试点工作。加强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库塘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生态。2020年,基本完成重要库塘的沿湖生态湿地修复。
2.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建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大力发展“人放天养”增殖渔业,实施“以鱼控藻、以鱼净水”生物治理,恢复渔业种群资源。加大“绝户网”等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建立捕捞量和渔船数量“双控”制度和外来物种防控机制,严格涉渔工程水生生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生态补偿制度,努力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3. 加强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以国家重要湿地、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实施一批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加强退化湿地恢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启动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确保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4. 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和鼓励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补偿关系,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补偿措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六)健全库塘执法监管机制
进一步健全地方性河湖管理保护法规、规章,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督巡查制度,实行库塘动态监管,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库塘、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集中整治库塘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
四、建立湖长体系
(一)湖长制领导小组
街道湖长制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执行副组长,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副组长。
(二)健全湖长体系
纳入湖长制工作的主要水库设街道级湖长。库塘所在社区、小组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主要入库塘河道按原河长制分级分段设立湖长。
(三)明确湖长职责
各地总湖长对辖区内河库渠塘管理保护负总责。
库塘最高层级的湖长是库塘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库塘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库塘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库塘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 “一库一策”方案,明确湖长职责,协调解决库塘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库塘、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
其他各级湖长和入湖河流湖长接受同级或上一级湖长的管理。对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库塘管理保护工作。街道领导包社区、小组干部包片的工作机制,通过定岗、定人、定责,及时发现、分析和预测库塘、河流等水体出现的问题。建立水质目标倒逼机制,确保入湖河流水质达标并持续改善,推动库塘保护治理精准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强化组织推进。深刻认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进展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河长制工作与湖长制工作有机结合,将实施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察、考核。
2. 细化实化湖长职责。抓住党政领导负责制这个关键,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实化湖长职责,逐个库塘明确各级湖长,健全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用湖长制推进“湖长清”。
3. 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水域与周边水陆共治、源头管控,实行联防联控。坚持河湖共治,统筹库塘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和治理。落实库塘管理单位,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推行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总计划总安排,积极分担责任,积极履行职责,推进办事处明确的各项湖长制工作。
(二)积极筹措资金
保障库塘管理保护项目经费。理清库塘管理保护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将湖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各部门河湖治理保护项目资金,加大对库塘水域空间管控、库塘岸线管理保护、库塘水资源保护、库塘水污染防治、库塘水环境综合整治、库塘生态治理与修复和库塘执法监管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库塘巡查、堤防维修、保洁管养等工作经费和建设项目资金。
(三)夯实工作基础
1. 建立分级管理名录。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国水利普查及2017年实行河长制的基础之上,抓紧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库塘分级管理名录,明确各级湖长的责任范围。
2. 推进 “一库一档”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一库一档”动态管控台账。
3. 推进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2020年前,完成水库、塘坝的划界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完成确权登记。
(四)强化分类指导
坚持问题导向,因湖施策,按照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一湖一策”方案以整个库塘为单元编制,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五)完善监测监控
1. 实施分级监测。统筹河湖关系,科学布设监测站点,完善监测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建成基本与河图街道湖长制相适应的监测体系。积极推进监测信息和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分析评估体系,强化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间的信息共享。
2. 加强监测监控。积极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对库塘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级的湖长要协调组织相应的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开展监测监控工作。国土所重点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巡测,城市管理中心优化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水管站优化完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重要河库渠塘水量监测、重点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农业部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测。
(六)严格考核问责
1. 落实督察。全面建立街道督察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督察制度,各社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区级督察制度,全面加强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湖长制有关工作。制定年度督查计划,每年对重点库塘或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库塘,强化督查,全面性督查一年不少于2次。对推进不力的,由河长制办公室提出督查建议,开展专项督查,实行执纪问责。
2. 推进责任考核。按不同库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励问责,实行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
3. 推进激励问责。进一步落实街道、社区两级河长制激励问责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湖长及社区给予表扬,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
(七)强化社会监督
1.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和库塘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库塘的良好氛围。
2. 公示湖长职责。在库塘重要位置竖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湖长公示牌,公布标明湖长姓名、职务、职责,库塘概况、管护目标、管护范围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3. 推进公众参与。大力推进库塘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
4. 落实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库塘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附件: 河图街道湖长制湖库渠塘名录
河图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