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领导干部进驻政务服务平台 带班值班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63-4-30/2017-0422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4-22
河图街道领导干部进驻政务服务平台 带班值班制度
第一条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领导进政务服务中心值带班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69号)及《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隆发〔2016〕2号)要求,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的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带班范围:街道班子成员。
第三条 领导干部值班范围: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第四条 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中: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带班1次,分管政务服务工作领导每季度至少带班1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带班1次。街道班子成员实行轮班制,每周1人到街道的为民服务中心带班。
第五条 带班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督促进驻部门特别是分管联系部门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要求,保证服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三)协调、督促和检查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及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听取办事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及窗口单位的意见建议,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第六条 社区领导干部值班工作职责:
(一)受理办理职权范围内群众申报的事项;
(二)免费代办群众委托的事项;
(三)受理、解答、回复群众的服务咨询;
(四)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村务方面的信息;
(五)听取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 街道班子成员带班工作时间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带班领导名称、职务、时间等内容应通过为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对外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第八条 带班值班领导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时,对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应当现场解决、现场答复;不能现场解决的,应当承诺解决问题时限,落实专人办理,限期回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当全面了解情况,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中心站所办理,负责办理的中心站所要限期回复当事人。
第九条 领导带班情况,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做好日常登记、情况收集和痕迹管理。社区为民服务站应当建立领导值班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强化痕迹管理。
第十条 领导干部进驻政务服务平台带班值班情况实行通报制,纳入对区直进驻单位、(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区乡两级政务服务平台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情况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每月进行通报,年终统一考评。每月初各社区要将上月社区领导值班情况报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汇总,实行每月进行通报,年中统一考评。
第十一条 街道纪工委应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进驻服务平台值班带班情况,对不按要求值班带班的单位和领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问责。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