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3-4-05_Z/2016-12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6-06

各社区村委会: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任务

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全镇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核实,查清地名名称、位置等相关属性信息及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二、普查范围

(一)重点是河图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具有地名意见和作用的各类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二)截止普查标准时点(2014年12月31日),处于规划阶段尚未实施的人文地理实体名称不列入普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