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买了只“牢底坐穿鸟”

索引号
01525689-3/20241127-0105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治安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8-12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有很多人喜欢在家里养宠物来丰富自己的生活。养狗养猫是常事,养蛇养龟也不稀奇,但是有人就因为买了只鸟被判了刑!

2020年6月,隆阳男子李某在某网购平台上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1只鹦鹉;不久,李某经某商铺老板明某介绍,又向徐某以2800元的价格又购得1只鹦鹉,明某收取了100元介绍费,收到“货”后李某立即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购鸟心得”小视频。但李某却不知,自己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并被警方盯上了。经鉴定,涉案的2只鹦鹉,1只为鸡尾鹦鹉,不在保护名录内;另1只则为大绯胸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1年7月28日,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隆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明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徐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移送法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