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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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20241127-009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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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11

近日凌晨3时40分,隆阳辖区辛街乡邹里社区附近发生一起损毁交通设施逃逸的交通事故,标志牌、爆闪灯、防撞桶及60多米长的中心隔离护栏被撞得面目全非。肇事司机盲目自信地认为事故发生时,既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拍到自己,只要把车修好,也许这件事就能不了了之。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6天后他还是接到了隆阳交警大队的电话……

事故发生后,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破,通过多日的走访调查,最终在事故现场附近一商铺门口调取到了一段有价值的监控录像。这是一段极为模糊的视频,但细心的民警从中发现,事故发生时,同1辆车来回在案发路段经过了2次,第1次经过时大灯完好、灯光刺眼,而第2次经过时,左大灯已经没有了灯光,虽然看不清楚车型车牌,但基本可以确定该车就是肇事车辆,并以此推测出车辆的行驶方向。

从监控视频来看,肇事车辆似乎也被撞坏,民警推测,司机应该会着急到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于是,他们走访了多家修理厂,最终在某修理厂内找到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李某。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案发当晚损毁交通设施逃逸的违法事实。当晚,其驾车从某工地行驶至辛街乡邹里社区附近时,因一时走神,差点撞上了道路中线反光防撞桶,情急之下,李某错把油门当刹车,车辆就径直地向中心隔离护栏及交通设施撞了上去。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事故现场稍作停留后,李某见四下无人,毅然决定开车调头逃离现场,并到附近的一家修理厂修车,准备“毁灭证据”。李某说:“那天发生的事就像一场梦,真希望睡一觉就过去了”,但事实这并不是一场梦,人总要面对现实的。由于李某属于肇事逃逸,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理赔,李某将“自掏腰包”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买单。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驾驶证被一次记满12分,另外还自行承担交通设施损坏赔偿20000多元、车损修理10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