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不戴口罩 又有多人被罚

索引号
01525689-3/20241127-0075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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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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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27

近日,国内疫情引发大家的密切关注,多地出现本土病例。如何科学防控,有效遏制此轮疫情的传播尤为关键。对违反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疫防控规定、对抗各种防疫检查,无理取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妨碍公务、逾越法律红线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隆阳公安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青华派出所

1月21日,青华派出所民警到青华街道开展防疫检查,发现某网吧管理人员魏某、杨某2人对上网人员未戴口罩的行为未进行劝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2人治安罚款处罚,并现场进行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

森警大队

1月17日,森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某米线店经营者董某未佩戴口罩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该店负责人董某治安罚款处罚,并现场进行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防疫政策的防线,在任何个体身上“失守”,都可能造成个人承担不起的严重后果。

在此,隆阳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传谣,不抱怨、不埋怨,全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辖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