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11个人收到了处罚单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069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4
查处拒不执行
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
为做好科学防控,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对违反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疫防控规定、对抗防疫检查,无理取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妨碍公务、逾越法律红线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隆阳公安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森警大队
2月16日,森警大队民警到永昌街道开展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家商铺员工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民警现场对该两家商铺负责人开展了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青华派出所
2月18日,青华派出所民警在青华街道红花社区巡逻期间,发现张某、王某、李某、连某等9人在小区内聚集,并且未安全佩戴口罩。民警现场对该9人开展了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并进行了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防疫政策的防线,在任何个体上“失守”,都可能造成承担不起的严重后果。
在此,隆阳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传谣,不抱怨、不埋怨,全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辖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