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不戴 出门别扭~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066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17
查处拒不执行
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
为做好科学防控,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对违反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疫防控规定、对抗防疫检查,无理取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妨碍公务、逾越法律红线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隆阳公安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青华派出所
2月28日,青华派出所民警在青华街道红花社区巡逻期间,发现段某、杨某、张某等6人在小区聚集,并且未佩戴口罩。民警现场对该6人开展了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并进行了依法处理。
3月1日,青华派出所民警在在青华街道廖沈小区巡逻期间,发现聂某、杨某、何某、李某等9人在楼前聚集,并且未佩戴口罩。民警现场对该9人开展了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并进行了依法处理。
森警大队
3月1日,森警大队民警在红庙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商铺经营人员工作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民警现场对该商铺负责人开展了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防疫政策的防线,在任何个体上“失守”,都可能造成承担不起的严重后果。
在此,隆阳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传谣,不抱怨、不埋怨,全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辖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