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好口罩是“装饰”?

索引号
01525689-3/20241127-0047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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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6-09

为做好科学防控,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对违反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规定、对抗防疫检查,无理取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妨碍公务、逾越法律红线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隆阳公安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01

永昌派出所

5月17日至23日,永昌派出所民警到辖区酒店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发现有6家酒店工作人员张某甲、蒲某、范某、赵某、张某乙、徐某、杨某等7人工作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民警对上述7名酒店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法治教育及疫情防控政策宣讲。根据规定,民警依法对该7人进行了处罚。

02

西邑派出所

近日,西邑派出所对辖区8家超市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民警发现有2家超市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扫码登记及体温测量等措施,3名顾客未佩戴口罩进入超市购物。民警对上述2家超市、3名顾客进行现场法治教育及疫情防控政策宣讲。根据规定,民警依法对商铺和顾客进行了处罚。

03

板桥派出所

5月24日至5月31日,板桥派出所联合板桥镇安监站、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到辖区沿街商户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11家商铺工作人员存在未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佩戴口罩、消毒、扫码等情况,民警现场对上述11家商铺的管理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11家商铺依法处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