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未成年人酒喝?经过她父母同意了吗?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042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30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但却有个别商家罔顾“禁令”
以身试法
近日,在瓦窑镇老营街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事发当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老营街某饭店,其孩子与一伙未成年喝酒,并发生了争执,请警察来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期间,民警发现,饭店虽然张贴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语,但老板却还在其经营场所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并在饭店内饮用。
饭店老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民警联系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前来处理,工作人员对该饭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给予停业整顿15日的处罚。
下一步,瓦窑派出所将持续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长效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经营户,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