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酒钱 你挣不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04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14
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但个别商家罔顾“禁令”,以身试法!
近日,瓦房派出所
查获了一起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案情回顾:
7月1日,瓦房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零点巡逻工作时,在某某烧烤店发现消费者中有疑似未成年人正在打牌喝酒,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确认。经核实,在杨某经营的烧烤摊内,有8名消费者均为未成年人,店内虽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标志,但店主杨某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
随后,民警现场对8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规劝、教育,同时要求该烧烤店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并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该烧烤店进行调查。目前,烧烤店主杨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已被相关部门约谈,其经营的店铺已被依法停业整顿。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以校园周边超市、烟酒店、餐饮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逐户排查,向经营户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在店内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各酒类经营户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远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