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买!他不是“药神”!| 夏季行动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41127-0015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8
9月15日早上11时许,板桥派出所接热心群众举报:在板桥街集市,有人在卖一种叫“云南草草药”的药酒,已经有不少人购买了,请警察快来看看。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叫停了此次买卖药酒的行为。
见警察来了,卖药人陈某意识到事情败露,这才向民警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经核实,陈某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泡制的药酒也只是他自学中医理论自配一通的产品,药性不明疗效不明,用了以后对身体到底有没有伤害也不清楚。不仅如此,陈某还会“看人下菜”,同样一包大小的药酒,有的大妈80元成交,有的大妈120元成交,有的一袋中药外加一瓶装在矿泉水瓶中的黄色不明液体卖了1000元……
为防止群众身体健康受到危害,民警迅速采取措施,对于购买药酒后还没有走远的大妈充当起了“人型喊话器”,硬是把人给喊了回来;对于已经走远的消费者,民警通过微信在社区工作群中发布“寻药启示”,力争将风险降到最低。
随后,经过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花钱买过药酒的群众闻讯陆续来到了派出所,听民警一番解释之后,她们这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被骗。最后,民警一一与购买者核对购买金额后,将陈某卖假药酒非法所得的1200元前分别返还给了消费者,同时叮嘱他们以后要多个心眼,现在赚钱不容易,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售卖的三无“神药”,实在拿不准的可以到派出所来咨询。
目前,嫌疑人陈某及其制作的药酒已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