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肇事逃逸 老公出馊主意卖车掩盖真相 结果事情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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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20241127-0015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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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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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0-19

历时9天,隆阳交警大队又成功侦破一起致人轻伤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

当事人——慌乱中混淆了车辆特征

9月13日凌晨6时许,隆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隆阳区320国道下村往板桥方向的第一个加油站附近,有一辆小车撞到我母亲跑了,车牌没有看清楚,需要警察处理!”。

接警后,机动中队值班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前往医院了解事故当事人伤情与案件情况。当事人告诉民警:当天早上5时30分左右,自己推着自行车从板桥镇某村家中出发,准备前往隆阳区永昌街道太平社区,结果在一路口处,其横过到道路中间位置时,被一辆由隆阳城区方向驶往板桥镇方向的小货车撞倒了,车牌没有看清楚,车辆好像是银色的。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及,民警来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却发现现场痕迹与当事人所述不符,错误的信息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但民警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扩大调查范围,调取了沿途大量的监控录像,最终排查出一条关键性的证据。事故现场周边某加油站出口监控显示,9月13日5时43分,一辆由板桥镇方向向隆阳城区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身穿雨衣)撞倒了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后,驾驶人并未停下查看情况,而是继续驾车驶离了现场。虽然事故发生时道路光照条件差,但可以确定肇事车辆系二轮摩托车而非小货车。

肇事者——卖掉摩托企图掩盖真相

为迅速破获该起致人轻伤的二轮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办案民警采取多渠道全方位搜集案件线索、摸排走访,寻找蛛丝马迹。

通过连续9个昼夜艰苦细致地筛查和摸排走访,民警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违法当事人为杨某丽,并依法传唤其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一开始,杨某丽还矢口否认,但在民警拿出的诸多证据面前,她最终如实交代的自己肇事逃逸后掩盖真相的违法事实。而且事故发生后,杨某丽还将情况告诉了自己的丈夫,夫妻二人商议后不但没有自首,反而将肇事摩托车出售,企图瞒天过海逃避赔偿。结果昧着良心耍的小聪明,最终换来了法律的严惩。

目前,杨某丽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事故造成的经济赔偿由杨某丽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