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不到 再犯行车“三宗罪” 实在该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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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20241127-0013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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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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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1

在冬季突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

保持对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

然而仍有人不知悔改

近日,1名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不久后,再次因酒驾被查处。

当日,隆阳交警大队西邑中队执勤民警在集中开展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遇到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着1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路过,民警按例将其拦下检查过程中,闻到其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 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通过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该男子在2023年1月,就因无证驾驶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

目前,王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