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瓦窑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索引号
01525771-4-/2022-021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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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2-19

致瓦窑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瓦窑的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敬请瓦窑的父老乡亲们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少外出、少流动

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返回,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因特殊情况确需回隆的,特别是从境外、边境地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隆的,须提前三天向属地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经同意后再返隆,抵隆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记录,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管控工作。如因瞒报谎报行程、接触史、病情等情况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戴口罩,常消毒

养成并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不聚集、1米线、快递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非必须不从境外和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采购物资商品,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等症状时,请佩戴好口罩,第一时间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有关情况。

三、不扎堆、不聚集

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嫁娶婚宴”、“乔迁宴”“生日宴”等聚集活动和宗教民俗活动。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和劝说,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办白事需到属地村(社区)登记报备,从简办理,并且严禁邀请境外、边境地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测体温、亮绿码

公共场所(如超市、农贸市场、快递点、餐馆、酒店、KTV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配备;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公共区域(等候区、就餐区)和高频接触表面(座椅、门把手、收银台、操作台等)清洁消毒;进入店内的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每个入口有专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要及时上报。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顾客要登记身份信息和14天内主要行程。

五、打疫苗、筑屏障

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无禁忌人群,新冠疫苗第一剂未接种、第一剂接种满21天、第二剂接种满6个月的人员主动到瓦窑中心卫生院或者老营卫生院完成第一剂、第二剂及第三剂加强针疫苗接种;在外工作、生活、就学人员按照新冠疫苗接种时间要求,在当地就近完成三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疫情终将过去,让我们共同努力、全面防范,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早日取得全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双胜利!最后,祝全镇人民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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