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集镇水厂及水厂运营招租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0-091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15
瓦窑镇集镇水厂供水覆盖瓦窑集镇及瓦窑社区大田自然村、南河自然村、北河自然村、下山自然村,水厂已于2020年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并取得水费定价批复:《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核定隆阳区农村千吨万人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隆发改联发〔2020〕211号)。为提高水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我镇居民、单位及学校师生饮水卫生达到标准,不断提高饮水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瓦窑集镇水厂及水厂运营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租集体资产经营权,确保公平竞争、公开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租标的
瓦窑集镇水厂的管理运营及水费收缴
三、报名条件
1.有经营意向的公司企业、合作社、社会团体。
2.需提供证件: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四、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起至9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17时,以现场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视为报名,同时领取标的物文件。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日起至9月23日17时止,到瓦窑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报名需交竞租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各自签名封存。
竞租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
招租地点:瓦窑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报名、招租地点若有变更临时另行通知。
五、招租方式
出租方邀请相关职能机构,采取现场暗标竞价。现场招租时,以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确定参与承租人资格。
各竞价者根据自身经营、使用资产及对标的物的现场考察情况,自行确定竞租价。由报名承租人填好承租单位名称、竞价后封存交公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现场公开确定承租单位。各承租人填写竞价结束后,由公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公开展示承租人的竞价,按下列方式确定:
1.承租竞价总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
2.若承租竞价相同时,由相同竞价者采取第二轮暗标竞价,直到得出最高者获得承租权。
3.上述前条款中若有承租优先者退出承租权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承租权转同等条件下后一名;现场竞价未获得标的承租权者,现场退还租赁保证金;获标的承租权者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抵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六、租期
租赁期定为2年,即从 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七、本次公开招租资产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承租人竞价低于起租价的,该标的物承租权招租自动失效。本次集体资产使用权、经营权招租公告解释权归瓦窑镇人民政府所有。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瓦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 伟,咨询电话:2863011
九、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瓦窑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在瓦窑镇相关公告栏张贴。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