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党政机关及村(社区)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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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1-4/202312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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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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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党政机关及村(社区)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隆阳区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中共隆阳区委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立足瓦窑镇实际,制定《瓦窑镇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请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按照清单内容,结合本村(社区)、部门实际分解任务,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全面有效完成各项普法任务,并及时向镇普法办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附件:瓦窑镇普法责任清单重点节点提示

瓦窑镇普法责任清单及重点节点提示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的有效实施。

4.明确单位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职责部门普法责任,按照年度各类主题宣传日时间节点和宣传主题,抓好各项法治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5.对照“八五”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实际,进行部署落实。

6.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5次。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7.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紧扣单位职能和各类主题宣传日,不断深化“法律六进+N(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景区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8.组织好本年度内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

9.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年度重点热点法律法规列入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普法学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学习宣讲。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个性工作

(一)党政办公室

1.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的学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人民防空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度的的学习宣传,做好保密宣传月等重点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

2.落实党委、政府班子常态化学法制度,专题学法年度不少于4次。推动镇直各部门及村(社区)会前学法制度形成。

3.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4.加强民族宗教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宪法进宗教场所”活动,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5.加强对各个宗教场所普法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宗教界人士、信众法治素养。加强镇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人大办公室

1.将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贯彻实施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和安排代表学法,年度不少于4次,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学习和宪法宣誓。

3.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跟踪监督工作,重点是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4.开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5.将法治教育纳入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内容。

(三)纪委办公室

1.通过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讲座、微信推送、广场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章及相关法律法规。

2.充分发挥各类廉洁文化、红色、法纪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纪法宣传教育实效。

3.开展执纪实践中的“以案释纪释法”,切实履行执纪执法过程中释纪释法明理工作,以更多生动形式剖析典型案例。

4.组织开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组织人事办公室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会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2.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法治教育纳入全镇各级各类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中,指导监督党员干部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培训必修课,探索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内法规+X”法治课程体系。

3.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关于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内容的培训力度,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结合党员干部培训班教学,开展法治专题沙龙、论坛活动,提升镇村干部法治能力素养。

4.配合法院实施旁听庭审活动,发动镇科级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探索网络庭审进培训课堂等新的旁听形式。

5.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运用“三会一课”、《组工大讲堂》《隆阳先锋》、山水瓦窑公众号等平台方式,开展党员干部法治学习宣传。

6.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做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五)宣传办公室

1.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2.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建设法治宣传学习实践场所,融入隆阳特色法治元素。发挥各类宣讲团等作用,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3.丰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主题活动,将“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纳入主题活动。

4.做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对网络视听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等的普法教育。培育网上普法品牌,全面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建设网络普法基地。

5.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引导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6.强化“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涉及制售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编发非法期刊等类型的以案释法,坚决扫除各类文化垃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7.指导、监督各新闻媒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开设公益普法栏目。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学习宣传活动。

(六)共青团委

1.注重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实践相结合,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黄、赌、毒”,预防反恐防恐、网络沉迷、网络犯罪、传销诈骗与校园欺凌现象,树立“自爱、自重、自强”健康心态。组织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深入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五四青年节、“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利用横幅、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集中进行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3.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关爱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爱国守法、安全自护、杜绝校园内学生欺凌事件、禁毒防毒等意识培养。

4.在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中,注重加强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动近期进入工作岗位的青年大学生、青年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调解诉讼。

(七)便民服务中心

1.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的作用,依托政务大厅电子屏、广播、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和工作群等媒体技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结合实际组织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扎实开展“法律六进+N”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证明告知的指导意见》(民政部等六部委)。

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证明事项清理等各项决策部署的集中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

4.依法依规持续深化“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审批服务,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法治环境。

5.做好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八)机关工会

1.牵头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开展“宪法进企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2.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节日全面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结合根治欠薪工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云南省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办法》等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实施“职工法律图书角”“基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配合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和管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5.指导各用工单位、企业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维护用工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展开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法律进企业等专题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让职工学会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6.加强调研走访,深入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法律宣传宣讲,为他们送去相关宣传资料,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联动共同为职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宣讲活动。

(九)妇联

1.凭借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及各类线上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妇女维权宣传活动。

2.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运用新媒体开设“女性法治微课堂”,教育引导妇女儿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通过“平安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等载体,开展反家庭暴力、家庭禁毒、家庭反邪教等法治宣传活动。

4.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普法维权服务。

5.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强维权和化解纠纷案例宣传,在各类妇女培训班中安排法治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家庭和妇女的法治素养及依法维权能力。

(十)经济发展办公室

1.普及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普查条例》《招标投标法》《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专业领域法律法规。

2.加大宣传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等社会关注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利用网络媒体、LED屏、户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3.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管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以及营商环境评价“信用建设”指标。宣传贯彻落实信用监管与服务、信用平台一体化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内容。

4.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增强企业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世界环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和防汛防台抗旱法律知识宣传。

5.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生产、电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重要法治成果的推广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

十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法律进农村”宣传活动。推动基层自治组织依法自主管理事务,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大力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慈善法》《婚姻登记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慈善事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持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证明告知的指导意见》(民政部等六部委)《社会救助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3.结合“法律六进+N”活动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残疾人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国际盲人节”等有关残疾人的重要节日,组织在残疾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4.督促指导全区25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牵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十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人民调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涉及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利用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力度。

2.牵头组织镇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利用平安建设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平安建设和法治宣传,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将反邪教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群众普及反邪教知识,着重介绍邪教的特征和危害,增加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科学观念,自觉防范邪教、抵制邪教。

3.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政府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配合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十三)乡村振兴办公室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国家安全法》《招标投标法》《环境保护法》《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2.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下乡督查、入户走访的形式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多形式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推动各级帮扶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活动。

(十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开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解答》《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宪法进乡村”宣传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2.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段,宣传普及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资源等法律法规和“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加强宣传等各项水利法规。

3.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四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引领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4.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开展农业、水利、宅基地管理领域重要法治成果推广宣传,建立案例库。

5.牵头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配合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落实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普及宣传,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

(十五)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普法阵地。发挥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景区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实施“宪法进文化场所”“宪法进旅游景区(场所)”“宪法进宾馆”项目。

2.打造“法治+旅游”模式。深入挖掘本土法治文化资源,完善乡村振兴法治示范之路建设工作,促使法治文化融入风土民情,开展法治文化研学旅行项目工作。

3.开展法治文艺创作、送法治文化下乡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4.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9”中国旅游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

5.开展法治文艺创作、送法治文化下乡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十六)退役军人服务站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民兵队伍,宪法进民兵队伍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民兵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十七)劳动保障所

1.开展人力社保专题法治宣传,重点做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及维权工作。

2.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3.开展“宪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4.提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用人单位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形象,促使用人单位合理合法用工,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围绕根治欠薪行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人力社保领域典型案例。

5.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管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6.集中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十八林业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森林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新时代林草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

2.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林草法治宣传品牌,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涉林草行业、用地建设单位、野生动植物养殖繁育企业和经营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保山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林草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十九)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植树节活动,结合《城市绿化条例》等开展普法宣传,促进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深化“公园+文化”建设,发掘和培育全民法治信仰的综合性法治文化广场,助推普法宣传阵地建设。

2.加强执法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对计划被征迁的对象进行随时法律宣传,丰富形式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普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4.加强公益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在设有物业的小区内建设、营造法治文化设施和氛围,建筑工地围挡(围墙)等外立面布置法治类别公益广告和宣传,面积不少于整个设施的1/4。

5.开展“宪法进工地”宣传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二十)综合执法队

1.组织队员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土地法》《城乡规划法》《国家赔偿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法治素质,提升执法队伍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财政所

1.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经费到位。

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引导和培养群众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开展财政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继续加强各单行税法、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制度政策,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财政法律知识;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法治宣传工作活动部署;组织新入职人员财政法律法规培训,安排主题讲座。

5.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十二)中心校及两所中学

1.牵头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实施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结合实际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学校法治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探索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公民宪法体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组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开展法治素养培训和全系统执法、普法骨干培训,每年至少1次。

3.健全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展法治讲课或法治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班。推动各校加强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教育培训和建设。

4.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现有基地的工作指导和宣传利用,全面提升学生、教职员工法治素养。

5.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结合校园法治晨会、法治班会、法治板报、法治手抄报、法治游园会、艺术节等,开展系列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全面提高教师、学生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教师、学生法治观念,有效杜绝和减少校园内学生欺凌事件、学生伤害事故、食品卫生公共事件、校车交通事故、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事件等事故、事件,降低校园事故率、违法犯罪率,有效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法治教育宣传向家庭、家长辐射延伸,落实家庭教育职责,夯实监护人监护职责。

6.深化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如防范传销诈骗、防范网络犯罪、防范校园欺凌活动,持续开展好反恐防恐、反邪教、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好以案释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实践。

7.常态化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二十三)派出所

1.深入开展执法主体法治能力建设,共同开展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刑事、治安、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降低犯罪率。

2.拓展流动人口普法点,与办理居住证、人员招聘、上岗培训等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意识。

3.结合反恐宣传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禁毒日、“110宣传日”等各类节点纪念日、开放日,开展各类普法主题活动,年度不少于4场,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4.充分抓住普法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与公安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六进+N”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公民知法、尊法、守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库,运用视频展播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公布。

5.加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居民身份证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护照法》《国籍法》《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行政处罚法》《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6.配合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十四)司法所

1.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持续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2.配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把创建活动与提升法治文化、优化法律服务相结合,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

3.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4.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律师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宣传。

5.根据区级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定瓦窑镇普法责任清单。

6.加强执法等“以案释法”和法治实践工作,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十五)自然资源所

1.完善自然资源主题日宣传,结合“4•22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等时段,组织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传播自然资源依法保护、集约节约利用。

2.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重要法治成果推广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

3.推进培育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等“法律六进+N”活动,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加强对土地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的学习宣传;

(二十六)瓦窑卫生院、老营卫生院

1.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节点,深入学习贯彻和大力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法治成果推广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

3.开展“宪法进医院”宣传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二十七瓦窑市场监督管理所

1.结合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等载体,宣传市场监管领域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普法,开展“宪法进市场”宣传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2.加大《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

3.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法治成果推广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

4.构建“科普+普法”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发挥“法治市监”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作用。

5.做好对美团、饿了么等新业态的工作指导,全面提升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6.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管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十八)各村(社区)

1.落实村(社区)“两委”及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总支(支部)“主题+专题”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每季度组织专题法治培训、讲座不少于1次。

2.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消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禁毒法》《人民调解法》《农业法》《防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信访条例》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

3.利用“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4.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集市等“法律六进+N”宣传活动。

5.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电子屏、文化墙、网新媒体、设点咨询、宣讲解读、入户走访、发放资料、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突出宣传实效,营造浓厚氛围,提升法律知晓率覆盖面。

6.打造利用好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

7.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巩固)率和“法律明白人”实施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