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1525685-0/2022121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文      号
浏览量
35
日期
2022-12-19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政府会议、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一部署、一考评、一述法、一报告”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二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领地位不动摇。始终坚持把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放在首位,组建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2022年,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审议制发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推动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区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职能作用。三是聚焦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用好督察“利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压实、督察抓实。2022年10月,由5位区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督察1次,全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高效。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以及实名制数据等进行逐一比对核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的协调约束和信息共享。开展实名制工资联审,建立有序的人员流动监控机制。二是积极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对涉及法律援助、养老保险服务等4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区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42103件。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一并办理,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三是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分别进驻事项1469项、92项、42项,进驻率达100%,网上可办率达99%以上、最多跑一次达100%、全程网办率达75%以上。2022年3月,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服务完成验收,全区351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电子政务网已正式投入使用。250项“跨省通办”事项,422项“省内通办”事项实行线上线下受理办理。积极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清镇市、安顺市西秀区、湖南郴州永兴县对接,签订“跨省通办”框架协议。2022年,线上线下共办理“跨省通办”3395件,“省内通办”18860件。四是全面推行政府事务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区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114项,完成双随机计划114项(部门抽查计划完成88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完成26项),完成率100%。五是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4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区351个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00件(民事1580件、刑事320件),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建立以内部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聘用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团队,构建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至今,4个外聘法律顾问组为服务单位审查修改合同314份,提供法律建议意见192份,办理涉诉案件66件,提供法律咨询638人次,参加服务单位案审会25次,参与调解8次,开展普法宣讲53场次。已完成全区351个村(社区)1822名“法律明白人”的选聘工作,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共252学时。六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群众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常态化机制,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2022年,隆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累计产生评价数据52.27万条,主动评价率95.36%,好评率10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完成对2021年12月以前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85件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其中,继续保留18件、单件修改6件、废止39件、移除目录22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开展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对外协议、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33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33份,出具其他决策法律意见建议8份。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核并公示全区行政执法主体57个,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途径;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录音录像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2年随机抽取22个执法部门的129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100件,占77.5%。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区10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法治业务培训,不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到位。组织行政执法网上考试1次,共45个执法单位638人参考,合格539人,通过率为84.5%、同比增长4倍。

(五)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持续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五项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基础信息等5个清单的通知》,积极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二是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依法处置能力。联合多部门,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实战处突能力。全年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应急实战演练52场次,参与人数达1200多人。依托“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云视讯”等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共开展应急知识专题培训32场次,参与人数3085人,学校、企业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职工安全教育内容,广泛培养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推动形成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合力。以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为支撑,纵向实现了和国家应急部、省应急厅、市应急局的连接,横向与区智慧城市项目对接,实现21个乡镇(街道)全部接入区应急指挥平台。在企业开采现场、作业面等事故易发区域分别架设了高清摄像头,对企业进行24小时电子化监控,数据实时传送到区信息中心,目前全区监管企业共安装摄像头1207个,实现全覆盖。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共配备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员131个。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构建多元解纷的大调解格局。在区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在区、乡信访机构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信访渠道;加大推进“检调对接”“警调对接”,深化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2022年,全区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365件,已化解667件,未化解698件,全部建立责任清单,持续推进化解工作。共接受诉前委派调解案件745件,调解成功259件,未调解成功的法院立案受理;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警调对接”案件39件,调解成功37件,未调解成功的公安部门依法处置。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成立隆阳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和集体议案制度,确保复议案件质量。2022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件,其中受理30件目前已全部审结,不予受理1件;受理的30件中决定维持11件、确认违法3件、驳回3件、终止13件;作为被申请人答复4件。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隆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22〕26号),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提升。2022年全区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2件(包含上年结转11件),已审结123件,未审结9件。开庭审理10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4件,应诉率达92.16%。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提高。个别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效果不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示范创建工作经验总结、亮点不够。

(二)综合执法改革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在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由于综合执法职责的范围过于宽泛,涉及领域较广,执法事项过繁过细,专业性比较强,导致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缓慢,“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办案水平有待提升,案件增量与办案能力不相适应。部分被复议或者被诉行政机关对法定举证期限内举证的法定义务不够重视,未认真审核提交证据,导致定案证据存在瑕疵,提交证据不注重完整性、全面性,导致部分案件事实难以核实。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整体稳步推进,负责人出庭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出庭负责人较少发表意见,出庭欠缺实效。

(四)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法律顾问和服务单位之间沟通不够,导致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后置化,在重大涉法事务初始阶段,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未能在前期及时介入,无法在短时间内提出最优方案。多数单位内部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为兼职,没有法律学习背景,专职人员欠缺、法律人才匮乏严重制约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和执法、司法、守法协调小组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内容。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细化《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厘清职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法治素养和法律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安排到法治岗位,增加公职律师数量,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三是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厘清法律顾问与法治机构人员在专业与主业上的边界,完善非诉事务办理的绩效评估,推动内外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一是加大对《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学习和运用。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

(四)加强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实施效果。

(五)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落实,促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强化培训宣传,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主体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形成协调联动格局,依托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重大事故灾害、生活必需品安全及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官方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媒体发布权威信息,争取舆论主动权。二是强化应急宣传和演练,努力提高社会动员能力。三是加快构建统一指挥平台,增强应急处突能力,建立由政府牵头,医疗、公安、消防、交通、民政、水利、应急以及水务、电力等部门参与的应急联动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应急指挥及日常决策能力。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质增效。一是认真落实《隆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试行)》,及时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协调会,加大行政应诉协调,完善举证、答辩等准备工作,提高行政诉讼胜诉率。二是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人员能力培训,组织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

(八)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效能。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主动汇报对接,争取尽快纳入示范县(市、区)创建行列。二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扣分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