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0-122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25
2020年以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省委、省政府《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发﹝2016﹞32号),按照《隆阳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包括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实施情况。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分别于2020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等13家区直单位涉及的18个专项小组工作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整个督查结束后,经过梳理,存在问题还很多,一是各专项组未全面开展工作;二是各专项组牵头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不重视工作成效总结。最后要求要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加大精简力度,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推动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乱像,区政府办公室先后在2020年印发了《关于印发隆阳区美丽集镇建设实施方案的体重》(隆政办函〔2020〕41号)、《关于切实做好打击“两江流域”非法捕捞有关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20〕43号)、《隆阳区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230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文件,做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依法科学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重中之重,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政府各项决策行为规范化。决策中坚持公众参与,推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公示反馈情况。同时,坚持决策前风险评估,决策后跟踪问效,重大决策一律由相关单位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提交政府集体讨论。二是2020年区人民政府共印发了2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规〔2020〕1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规〔2020〕1号),两份文件都严格执行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等法定程序,涉及同时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的,我们还进行了风险评估。最后在发布后15日内都分别向保山市人民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都达到了100%,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被责令撤销或纠正的情况。三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加大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稳妥推进隆阳区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疑难、复杂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提升全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四是区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月10日制定印发《隆阳区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严格规范法律顾问的准入、职能职责、解聘退出,法律顾问全面服务隆阳模式形成,加快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推进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通过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为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参与协调、处理涉法涉诉法律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和部门领导决策参考,为政府和部门依法科学决策把好了法律关。
三、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区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稳步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全区实际,2020年5月22日区政府办公室向全区21个乡镇(街道)及区直各委、办、局印发了《隆阳区2020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隆政办发〔2020〕13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统筹协调,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月逐季落实改革任务。要加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认真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要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总结完善,鼓励大胆周、大思试,积极推动竞相发展。要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定期会商、定期通报,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四、聘请法律顾问情况
一方面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2015年5月开始组建隆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聘任了12位法律专家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根据隆阳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区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拨230万元,聘请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云南单旭律师事务所、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和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成立后,由机构改革前的隆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法律顾问团开展日常工作,区法制办从界定法律顾问团基本职能、构架和管理方式等入手,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以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的正常运行。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都将法律顾问专项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后,由设在区政府办的法律顾问室与区司法局共同联系协调顾问律师开展日常工作。另一方面结合隆阳区实际,区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月10日制定印发《隆阳区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严格规范法律顾问的准入、职能职责、解聘退出,法律顾问全面服务隆阳模式形成,加快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推进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通过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为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参与协调、处理涉法涉诉法律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和部门领导决策参考,为政府和部门依法科学决策把好了法律关。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是2020年区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计242件,其中,市级建议提案16件,区级建议提案226件。转交由42个区直单位及11个乡镇(街道)办理。在具体办理上,区政府召开了“两案”办理交办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和办理措施。各承办单位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截至目前,区政府负责办理的242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满意率达98%,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二是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过程中,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保障规范性文件和发行审核工作质量,区政府办公室首先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其次进一步确定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明确具体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审核机构要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地把关作用,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不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导致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最后进一步健全审核工作机制,提高质量和效率,确定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最后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问责。
在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之前,部分机构没有配备专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不能及时做好监督把关工作。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之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作为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区直各单位明确了以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依法行政监督股、执法大队等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各单位由1-2名工作人员和1名分管领导,同时请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把关文件合法性,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了人员保障。
三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干部考察注重法治素养、能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面加强。创新“互联网+法律知识”实务培训,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各项工作正朝着越来越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迈进。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法制机构配备不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经费保障均与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很不匹配;四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政府办公室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各级法制机构肩负重要的基础作用。要进一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健全其内设机构。加强各工作部门法规(制)科室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确保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制度,统筹安排、周密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对各级法制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法制干都的综合素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体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推进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着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工作,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合力。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重抓好《宪法》《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作为政府法制机构职能定位的延伸,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努力工作。今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将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完善工作制度及办事流程,立足于自身工作职责,以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实现隆阳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支持的能力,不断提高切实有效保障隆阳区政府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监督全区范围内法律顾问工作切实推进,让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