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马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马乡2022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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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4-9-/2022-03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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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瓦政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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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3-01

瓦马乡2022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瓦马乡地质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1全年降雨量比往年偏多,辖区内地质灾害不同程度出现滑坡、崩塌、坍塌隐患现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巡查、排查,发现险情紧急撤离避让,避免了农户的财产损失。2021全乡无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和人为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二)地质灾害基本特点

2021地质灾害发生主要具有有效特点

1. 与前几年同期相比灾情持平,2021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均与近三年同期持平,属正常年。

2. 瓦马乡后河片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灾情发生较为频繁,面山片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发生较少。

(三)典型灾害

2021瓦马乡没有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二、2022全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 地质灾害背景条件。瓦马乡位于保山西北部,境内有香柏场雪山、冲江河等大型山脉河流,雨水分布极为不均,气候条件复杂多变,地形地貌复杂,属立体气候地区,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 降雨情况预测分析。根据保山市气象部门2022汛期天气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2汛期(610月)我乡大部分地区降雨量为正常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正常偏多,主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为突出,全乡单点性降雨较为偏多,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910月份全乡大部分地区降雨较正常略偏少;雨季结束期大部分地区正常偏早。

3. 人为工程建设活动。随着我乡深入推进乡村公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非煤矿山开采及其它工程项目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随之增大。

4.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瓦马乡党委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瓦马乡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与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提升各村(社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避险、避让能力。

(二)预测结果

1. 2022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以瓦马乡地质灾害环境特征和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为分析重点,对比历史资料,预测2022年汛期全乡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属正常年份。

2. 2022年地质灾害易高发时期。全乡地质灾害易高发期为610月份。违法、违规工程建设和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三、全乡地质灾害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点

截止20222月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个(特大型0个、大型1个、中型5个、小型27个),分别为瓦马社区干田小组;河东村大石房小组(王家寨)、河东一二组(雷打石洼子)、沙子地小组;掌上村掌上小组、坪子田小组、河边小组;黑岩洼村朝阳山小组、马蹄洼小组;小河村禾木树小组、小河小组、岩头小组、柳树山小组;小水井村上称果小组、石桥洼小组、小水井小组、大窝铺小组;汶上社区沙地小组、马鹿塘小组、大元一组、桥头二三组;下拉堡村二组;新民村一(小河边)、二组、龙井小组、小花山小组;下里濯村一二组;上里濯村五组;山心村中岭岗;安邦村白沙沟组、下安邦组、大磨房组;岩脚村瓦岗组。威胁对象涉及14个村(社区)36个村民小组,6073457人,财产18210万元,安排监测点33个,监测人员54人。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

瓦马乡范围内非煤矿山临时开采点。

(三)重点防范公路建设的地质灾害

瓦马乡范围内所有实施的公路建设段。

(四)重点防范期

全乡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或单点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滞后性。因此,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以主汛期(6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乡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分析查找隐患,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认真面对。特别是要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在主汛期必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万无一失。

(二)全面推进瓦马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健全

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工作。

自然资源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调查、隐患点排查和治理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矿山的采矿区监管工作;水管站要密切观测水文水情,加强对水库(坝、渠)等水利实施的监测,及时发现险情,采取应对措施;学校要向中、小学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宣传部门要增加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和频率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民政、财政、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全力协同配合支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应领导不在岗、不到位、预防不当、抢险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瓦马乡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调工作。重点做好动态巡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三是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信号、线路、应急避灾场所;四是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认真做好人为因素引发的防范工作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一是坚持工程建设先勘察、后设计、在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险情评估制度,切实做到地质灾害治理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强对交通干线、水利、供电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切实保证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三是认真做好低丘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过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严格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项目管理

乡人民政府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落实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在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自然资源所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核查筛先、竣工等工作,确保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顺利完成。

(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计划,采取举报专题培训班,发放宣传画册,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样方式,进行加强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