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4-9-/2018-101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0-10
瓦发〔2018〕129号
中共瓦马彝族白族乡委员会关于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及省、市、区委有关要求,结合隆普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治乡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建设法治瓦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凝聚并形成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同时不断推动和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让宪法精神成为全社会的真诚信仰。
二、活动原则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重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二)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同时,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的基础上,注重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增强宪法观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坚定宪法自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具有极为广泛的、深刻的影响和作用,树立宪法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统领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显著进步,彰显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宪法共识。
三、活动内容和方法措施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宪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并按每年不少于一次宪法专题学习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乡组织办、人事办,党政办
提供材料: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和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组织开展“主要领导带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2018年10月30日以前,乡主要领导到扶贫挂钩村和在单位内部围绕“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专题宣讲一次。
责任单位:扶贫办、党政办
提供材料:宣讲方案和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不定期集中组织宪法宣誓,把宪法作为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责任人年终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组织办、宣传办、纪委办
提供材料:规范性文件、图片、年度工作总结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二)增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主动性、积极性。
1.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本系统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要求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20个学时,做到有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普法办、乡直各单位
提供材料:集中学习记录、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2.抽调“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组建宪法宣讲队,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宪法专题巡讲,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增强宪法和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普法办、乡综治办、宣传办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3.积极组织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宪法知识专题竞赛活动,筹划组织好全乡干部职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综治办、普法办、司法所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试卷、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三)针对青少年开展宪法专题宣教活动。
1.组织全乡中小学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法制宣传志愿者,利用9月份开学法治第一课,为中小学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同时以展出法法制传展板、法制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瓦马中心校、瓦马中学、汶上中学、普法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法制副校长
提供材料:授课提纲或提纲、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
2.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晨读宪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培育广大中小学生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素质,推动宪法精神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
责任单位:瓦马中心校、瓦马中学、汶上中学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四)认真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暨云南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广场或街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学习宣传宪法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法治瓦马建设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综治成员单位、宣传办、党政办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图片、简报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五)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扩大宪法学习宣传覆盖面。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至少推送5篇宪法学习宣传的相关内容和文章。特别是在12月份期间必须在单位醒目的地点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开展宪法宣传,积极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责任单位:综治办、宣传办
提供材料:截屏图片、照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六)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组织文艺爱好者自编自演快板、小品、相声、情景剧、歌舞等一系列法治文艺节目,开展“送宪法下乡”、“送宪法进村入户”巡回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宪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乡文化站、宣传办
提供材料:活动方案、活动图片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四、活动步骤
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及宪法的一个阶段,以后长期坚持。
(一)部署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5日)。
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纳入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20日)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宪法入脑、入心,走入人民群众、步入日常生活,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认真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开展成效,并做好材料收集备案,接受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普法办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各项活动的情况列入2018年度依法治区考核,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把握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报送材料、务求实效。责任单位的第一个单位是材料报送的主体,要认真对照第三大“活动内容和方法措施”要求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活动图片的名称为对活动的简要描述(如:某单位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开展某活动,某某单位等参加),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和图片报乡普法办;乡普法办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后,于2018年12月31月前报区委普法办。
中共瓦马彝族白族乡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