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马乡2016年9—12月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4-9-30/2016-123109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21
瓦发〔2016〕60号
中共瓦马彝族白族乡委员会关于印发瓦马乡2016年9—12月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
《瓦马乡2016年9—12月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瓦马彝族白族乡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瓦马乡2016年9—12月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为完成全乡9—12月10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完成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头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根据《中共瓦马乡委员会 瓦马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马乡2016年9—12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瓦发〔2016〕62号)精神,涉及全乡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推进的10项重点工作。
二、督查机构及职责
组 长:马鸿礼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华娟 乡纪委书记
成 员:田明军 乡纪委副书记
职 责:负责对全乡乡9—12月10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1. 负责督查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进度情况。
2. 负责跟踪了解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3. 负责督查涉及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作风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督查采取书面督查、电话督查、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二)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每10天进行一次抽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阶段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不定期及时督查。
四、督查要求及结果运用
(一)督查要求
1. 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要围绕本通知所列的督查内容,按照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目标、办结时限及具体要求,细化工作任务。
2. 督查组要围绕推动工作落实开展督查,全面了解和深入分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能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帮助解决,对需要乡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反馈。
3. 督查组当月督查情况经组长签字认可后,上报乡党委并在全乡通报。
4. 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如实向督查组提供情况,及时报送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二)督查结果运用
督查情况将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查采取末尾通报制,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缺失、监管缺位,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领导由督查组提出问责建议报乡党委,由乡党委上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进行问责。对责任干部由督查组在范围内进行通报,2次通报后上报乡党委,由乡党委上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进行召回。
抄送:乡人大,乡政府,乡纪委。
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