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教体联发[2021]5号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申报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21-0818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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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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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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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教体联发〔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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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
学生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
扶贫助学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关于切实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开办处〔 2020 〕143 号)要求,将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读学生实施扶贫助学补助政策。现就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辖区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
1.就读普通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每年共3000元。
2.就读“东西协作”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期2500元,每年共5000元。
三、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四、扶持期限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在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在校学习期间无论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五、流程
1.村委会(社区)、中心学校发布申请公告,公告时限:2021年3月1日—3月10日。
2.申报学生必须按时将在校生证明(附件1)提供至户籍所属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于2021年3月11日—3月30日内收集好就读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到乡镇(街道)扶贫部门,乡镇(街道)审核后完成填制《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申请花名册》后交乡镇中心学校。
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2021年4月10日前上交材料至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接到乡镇(街道)上交的电子表后必须用自动校验模板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精准。自动校验模板会在2021年4月5日前另行下发。】
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4月15日前统一上报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学生进行身份识别。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后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在村级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区扶贫办2209892,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149989)。
5.自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六、职能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
1.逐一核实并通知国办系统中“在校生状态”标识为“中高职”的辖区户籍学生来申报,并保存好告知记录。
2.逐一核实并通知凡自2017年秋以来,已享受过“雨露计划”补助且现在仍符合享受的辖区户籍学生来申报,并保存好告知记录。
3.结合2017年秋至2020年秋季申报情况,待国办系统开放后精准标识好“在校生状态”,为下一步“雨露计划”的实施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中职 、高职 、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要求打好基础。
(二)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1.逐一核实并通知凡自2017年秋以来,已享受过“雨露计划”补助且现在仍符合享受的辖区户籍学生来申报,并保存好告知记录。
2.逐一核实并通知教育扶贫系统中“在校生状态”标识为“中高职”的辖区户籍学生来申报,并保存好告知记录。
3.结合2017年秋至2020年秋季申报情况,及时更新好教育扶贫系统中“在校生状态”,确保学生实际就读信息和教育扶贫系统标识一致。
七、其他
1.简化程序。取消个人申报等环节,自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学生申请表都无需提供。
2.提供证明。所有普通中高职学生和2018届、2019届、2020届“东西协作”学生都需按模板提供在校生证明(涉及“东西协作”的由中心学校根据2020年秋季发放名册负责通知)。学生就读证明必须用最新版本、落款时间必须在2021年3月及以后。
3.各中心学校注意做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公告、审核结果为不符合学生再核实的情况报告、公示、资金发放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4.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对象精准、发放精准、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按时上报相关表册。
5.因疫情未开学的自开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填报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边老师、沈老师, 电话:2149989; 邮箱:lyjyzz22@126.com
扶贫办联系人:胡金红, 电话:2209892;邮箱:lyfpb@126.com
附件:
1.2021年春季隆阳区学生就读中高职学校在校证明
2.关于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申请扶贫助学资金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3.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申请花名册
4.关于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的公告
5.云南省关于切实做好根据扶贫系统发放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28日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