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辛街乡委员会关于调整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12050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05
各村(社区)、站所、基层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隆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辛街乡成立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因人员变动,现将领导小组人员调整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懿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霍翠芬 乡党委副书记
李振滔 乡纪委书记
陈 磊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汶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余 俊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春亮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 越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建彪 副乡长
那 然 副乡长
徐雪山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王宝霞 乡党政办主任
刘光羽 乡纪委副书记
董建林 乡组织人事办主任
杨 薇 乡组织员
杨婷婷 乡宣传干事、乡团委副书记
25个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党委领导班子对辛街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乡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所在党总支、支部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宣传办,陈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王宝霞、刘光羽、董建林、杨薇、杨婷婷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