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寸翠玲、赵黎明两位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120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05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寸翠玲、赵黎明两位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辛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由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将农业服务中心赵黎明同志抽调至辛街乡杜家社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寸翠玲抽调到辛街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现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赵黎明、寸翠玲两位同志调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岗位工作。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隆阳区辛街乡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