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830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30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辛街乡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辛街乡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辛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辛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1.定期研究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和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
3.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
4.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5.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辛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牵头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
3.牵头协调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格局;
4.牵头组织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摊贩、小作坊、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等的综合治理,牵头开展联合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行动;
5.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相关要求,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建立以协管员、信息员为主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6.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及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培训,指导督促村(社区)及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积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等相关工作;
8.完成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辛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乡党政办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报道;
2.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3.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客观曝光食品药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
4.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派出所工作职责
1.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
2.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职能部门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3.及时依法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4.做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
3.组织实施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质量检测及许可准入制度;
4.承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生产小作坊、流动摊贩的监督管理;
6.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7.负责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查处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三无”食品药品及销售假冒、掺杂掺假、过期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
9.负责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10.负责食品药品广告活动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11.负责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工作;
12.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心卫生院工作职责
1.负责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
2.负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及健康宣传指导;
4.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治;
5.负责开展辖区内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检测工作。
6.配合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农村家宴的现场监管,对农村家宴的加工厂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用水、菜肴等进行监督检查;
7.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水利工作站工作职责
1.负责保障公共供水的水质达标,满足群众用水要求;
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3.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司法所工作职责
1.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2.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3.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乡农科站工作职责
1.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管;
2.负责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监测和监管;
3.负责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4.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
5.负责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6.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7.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乡兽医站工作职责
1.负责畜禽及其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
2.负责对畜禽养殖大户、规模化养殖场的全过程监管;
3.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监督生猪屠宰活动,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4.组织、指导动物防疫、动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5.组织兽药、兽药残留检测监管;
6.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7.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乡中心学校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教育;
3.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学校门前违规设置的饮食摊点;
4.及时上报校园内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乡财政所工作职责
1.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项经费和各部门监管经费;
2.负责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3.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会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乡综治办工作职责
1.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乡综治成员单位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各村(社区)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并建立工作台帐;
3.整合力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4.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的单位(个人)以及用于食品药品加工销售出租屋管理;
5.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管理机构,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培训指导;
7.按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
8.加强对本村厨师的管理,督促厨师要持健康证上岗,一年一体检。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素质;
9.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管理。对举办农村家宴的家庭,要签订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填写自办宴席申报备案表,做好食品原料购进验收记录和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到自办宴席现场检查指导,并做好记录。
10.承担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