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安排下拨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9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06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安排下拨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
2018年以来,辛街乡辖区范围内灾害频繁,主要是雨量过多,造成民房倒塌、道路损毁、良田损毁,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极为关怀,为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难,渡过难关,及时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根据《隆阳区民政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安排下拨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下拨辛街乡救灾款15万元,辛街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于2018年12月3日集体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切实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维护好灾区的社会稳定,特做以下通知:
一、此次安排下拨的资金是拨给灾区的专项资金。各村(社区)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帮助受灾群众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其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来落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乡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及时送给灾区人民。
二、各村(社区)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三、各村(社区)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的规定,召开相关会议,做到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放现金的村(社区)将救灾款直接打入受灾群众的卡里,乡村组干部不得经手现金。
四、本次安排的救灾款要及时办理,及时到乡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有误。
附件:辛街乡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辛街乡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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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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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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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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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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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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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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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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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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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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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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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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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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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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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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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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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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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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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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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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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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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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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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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田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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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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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官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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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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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鹿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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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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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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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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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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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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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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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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