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8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20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辛街乡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辛街乡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根据《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11号)和《转发关于提高云南省城乡困难对象资助参保标准的通知》(保民政发〔2018〕4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缴费对象
(一)本乡范围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获得中国永久居留,在辛街乡范围内居住但未就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其他证件但与我乡居民形成事实婚姻的外籍人员,由其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出具证明纳入参保,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三)新生儿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即可到户籍所在本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缴费。
(四)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缴费标准
(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符合资助条件的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缴费时间
(一)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至12月10日。2018年12月10日之后,只能办理辛街乡户籍的新生儿和缴费当年退伍军人的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手续。
(二)城乡居民缴纳医保费,在上述缴费期后,不得逾期补缴,也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逾期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五、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以参保人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缴费期到所在的行政村(社区)农行惠农支付点自行缴费并及时索取缴费小票;“联网代征”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打印小票。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统一缴存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
(二)特殊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纳入预算,个人不缴费。由乡扶贫办将准确无误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参保个人信息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的花名册提供给劳动保障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和“对账确认”,个人信息错误的返回重新核实,同时各村、(社区)要告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特殊人群缴费,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缴费补助。
(1)现在册享受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人员、民政代管精神病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优抚补助的人员)。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和优抚资金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在缴费期前按照民政提供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征缴工作。
(2)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
由民政从在册享受城乡低保人员信息中进行筛查,剔除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信息重合的。对筛选后城乡低保对象参保的,按照12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的,按照民政补助80元/人、残联补助4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的缴费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到各惠农支付点全额缴纳,在参保后由民政直接补助到资助对象个人账户中。对不按规定缴纳参保费的将视情节停止其本人的相关救助政策。辛街乡乡民政、残联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上几类资助参保对象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以乡级单位办理的低保人员,由民政办负责通知到所属社区进行缴费,各村(社区)范围内省、市级、区级、乡级单位办理的低保人员,请部门负责联系并做好征缴工作。
特困供养人员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资金划拨中要做好相关财务手续。
3.准确把握“被征地、农转城”人员的标准,严格按政策进行缴费减免,此类人员的认定标准只能按隆政发〔2012〕40号文件准确把握,不得随意扩大“被征地、农转城”的区域范围,也不能扩大“被征地、农转城”的人员范围。个人缴费部分和往年一样实行现场减免,不在惠农支付点缴费,请涉及的村(社区)做好登记造册并上报一份到辛街乡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减免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操作办法由乡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安排。
六、目标任务
(一)2019年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率达98%以上。
(二)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率达到100%。
(三)2019年民政、残联管理(含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的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率达到100%。
(四)利用农业银行“智付通”和本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缴费确认工作,建立健全缴费台账。
七、征缴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由辛街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019年我乡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联网代征使用农业银行“智付通”进行个人缴费,参保人员持银行卡到各村(社区)惠农支付点进行参保缴费即可。如在惠农支付点无法查询到个人信息或参保信息有误的,可到乡服务大厅办理参保信息系统录入或修改个人信息再到惠农支付点进行缴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乡负责组织本乡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具体的征缴方案,及早部署,集中时间,责任到人,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人社、财政、民政、卫计、残联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涉及相关政策资助对象的部门要认真核实资助对象身份和补助金额,并及时足额兑现其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资助资金。
(二)加强宣传,按时启动征缴工作。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启动征缴各项工作。针对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政策要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单位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为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加强对惠农支付点的正面宣传,提醒参保人缴费后要向惠农支付点索取小票,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三)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各村(社区)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将保费缴入医疗保险费收入专户,防止资金被截留、贪污或挪用,确保基金安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要加强对各村(社区)“联网代征”惠农支付点的管理,确保每个点有专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到账。
(四)加强金融社会保障卡(二代卡)的运用。乡社保中心要逐步完善金融社会保障卡的运用环境,尽快将金融社保卡在社保部门运转顺畅。各村(社区)要对金融社保卡进行大力宣传,尽量让群众使用金融社保卡进行医保缴费和医疗服务结算。
(五)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各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征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率列入年度县域经济考核内容。乡级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参保征缴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