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规模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8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3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规模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规模农业发展,经辛街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辛街乡规模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辛街乡规模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活富裕”20字方针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提出的把保山建设成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定位,进一步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农业规模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22号)及《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保山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通知》(隆办发〔2018〕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农业规模化发展,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以规模农业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标准
(一)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底,全乡坝区农村耕地面积为17055亩。2018年计划流转面积4000亩,2019年计划流转7000亩,2020年计划流转10000亩。
(二)经营规模标准。粮油类作物、烤烟面积20亩(含20亩,下同)以上;园艺类作物种植20亩(露地蔬菜20亩、设施大棚5亩)以上;水果面积3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10亩以上;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0亩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土地流转。巩固提升专业大户流转土地、家庭农场生产、专业合作社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4种模式,带动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拉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力争每年培育1个示范点。
(二)建设4个规模农业示范点。充分挖掘和利用辛街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基础设施优势,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地经营主体相结合,力争到2020年,建设1000亩特色水果园、1000亩标准蔬菜园、1000亩生态观光农业园、1000亩苗木花卉园。成为全区“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现代农业发展的样板区、三产融合的集聚区、农旅结合休闲观光的体验区、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机制、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动能、助推规模农业发展。实施农业小巨人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种植型、加工型、流通型和综合型农业小巨人。到2020年,全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0户以上(现有52户);家庭农场达8家以上;专业大户50户以上。
(四)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在规模农业示范区内建立以规模化生产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和物流节点为主的全链条、全循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着力推进3个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完善示范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示范区承载功能。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把休闲观光农业作为规模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规划、同步发展,每个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1-3个休闲观光农业景点。
(五)建立农产品综合服务市场平台。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抓实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农产品综合服务市场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商,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销售和配套服务问题,不断健全农产品信息、交易、运输等服务体系,构建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助推规模农业发展。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18年3月—4月30日前,摸清全乡、各村(社区)坝区土地现状。
(二)2018年5月10日—5月31日前,乡、村(社区)制定规模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三)2018年6月1日—11月30日前,乡、村(社区)加大土地流转宣传、招商引资、已流转土地的备案工作。
(四)2018年12月1日—12月20日前,整理资料装订档案,做好工作总结。
(五)2019年—2020年工作步骤参照2018年时间安排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规模农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辛街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张洪泽兼同志任中心主任,抽调杨德良、杨加红负责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各相关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领导、人员、责任三到位,合力推进规模农业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规模农业发展和农产品流通。
(三)夯实发展基础。积极争取项目完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着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以3个规模农业示范区为核心,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农机装备总动力5万千瓦以上,规模农业示范区机械化率80%以上。
(四)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土地流转夯实基础。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全乡统一的交易规则、鉴证程序、服务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牢牢把握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的有利时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为土地流转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业务指导、市场监管等服务。三是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机制。对规模流转土地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从项目、贷款贴息、基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四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行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租赁农地500亩以下的乡人民政府备案,500—1000亩的区农业部门备案,1000—2000亩的报市农业部门备案,2000亩以上的报省农业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进入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防止农村土地在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非农化”“非粮化”及损害农户利益现象发生。加强土地流转过程风险防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应先付租金、后用地,建立健全租赁土地风险保证金制度,用于防范承包农户权益受损,租赁企业(组织或个人)可以按照一定时限或一定比例缴纳保障金,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方无违约行为的,及时予以返回。
(五)加强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加强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及加工等各个环节标准化生产的管理,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步伐。把培育农业品牌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提升标准化水平的主攻方向。
(六)严格奖惩。乡党委、政府将村(社区)在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情况等纳入年终考核。
(七)强化监督检查。相关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1名责任领导及1名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每月10日前要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党委、政府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由乡纪委牵头、乡督查室、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将规模农业发展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附件:1. 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申请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3. 农村土地流转花名册
附件1
辛街乡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的申请
根据保山市农业局等四部门(保农通〔2015〕15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百姓脱贫致富。 土地流转用于 ,现已完成了 村 村民小组 户共计 亩的土地流转,特向上级部门申请备案,请准予批准并给予办理为谢。
附件:1.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2.农村土地流转花名册
申请单位(或个人):
村委会(社区):
备案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编号: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 村(社区)包字[2018]第 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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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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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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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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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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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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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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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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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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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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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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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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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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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亩(大写); 亩(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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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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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 元(大写: );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2. 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 公斤 (实物名称),共 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 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 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 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 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 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 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 。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 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 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 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 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 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 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土地流转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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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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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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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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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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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价格(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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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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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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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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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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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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