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0-30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非洲猪瘟
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辛街乡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辛街乡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乡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确保全乡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组织发动。召开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控工作;召开培训会议,培训乡村干部、防检员、养殖场(户)业主、市场流通环节生猪贩运经纪人、生猪产品经营户、屠宰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发放明白卡和宣传材料。
(二)监测排查。对全乡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冷鲜肉经营市场、生猪交易市场和散养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拉网式排查。每个规模养殖场(户)明确一名疫情排查人员,每个养殖场(户)每天至少排查一次,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不漏畜。重点排查养殖场(户)饲养管理情况、是否有病死生猪及其发病情况、生猪来源及从昭通市、普洱市调入的活体生猪等。
(三)调运监管
1. 全乡暂停向省外和省内昭通市、普洱市调运生猪,暂停调入省外生猪、调入昭通市、普洱市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暂停调入疫情省份发生疫情地级市的生猪产品。调往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州市调入辛街乡的生猪禁止途经昭通市、普洱市。切实加强动物免疫耳标、检查票证管理,严格规范开展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立即关闭全乡生猪交易市场。
2. 加强与区农业局、乡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必要时在进出辛街乡的交通要道设立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点。切实做好生猪等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联合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严防疫区、高风险区生猪及其产品进入辛街乡。
3. 设立临时动物卫生检查点(消毒点)。必要时结合实际设立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点(消毒点),对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和消毒处理。凡从省外、疫区、昭通市普洱市调入的生猪就地扣押,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屠宰检疫。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对在辛街乡内流通运输、屠宰的生猪要严格进行查证验物,禁止屠宰无证生猪,禁止屠宰省外、疫区生猪,禁止私屠滥宰,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餐厨剩余物监管。市场监管所加强餐饮经营者监管,负责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经营者的监管;乡畜牧兽医站负责对生猪养殖者的监管,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六)应急处置。按照《辛街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应急预备队并储备应急物资,预选好本行政区域无害化处理场所、方式;乡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辛街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做出应急响应,快速有序有效有力扑灭疫情。
(七)落实应急值守日报告制度。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建立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乡畜牧兽医站要安排专人,监测排查情况每日报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区农业局)。
(八)关闭生猪交易市场。从2018年10月24日零时起关闭辛街乡境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暂停生猪市场交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关于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辛街乡非洲猪瘟疫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非洲猪瘟疫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采取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监测等措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1. 乡兽医站。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开展任务分解、沟通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防检员进一步加强疫情排查、调运监管、追踪溯源,建立责任台账;加强对活畜禽承运车辆实施备案监管,设立并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及时核查举报线索,一旦发现疫情立即报告,迅速启动疫情应急响应,坚决果断处置疫情;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增强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疫措施,督促养殖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各村委会(社区)按照环保要求预选好发生疫情时生猪无害化处理场所、方式。
2. 乡林业站。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发现野猪及人工繁育野猪异常或死亡情况,立即上报送检。
3. 乡财政所。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兑现扑杀补助资金。
4.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关闭全乡生猪交易市场,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冷库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流向的监管,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环节。
5. 隆阳公安分局辛街派出所。协同乡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做好疫情处置、疫情溯源和生猪流动查堵工作;依法加快侦办相关案件,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
6. 乡宣传办。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相关的舆情动态,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乡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防止恶意炒作。
7. 乡公路管理所。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进出辖区交通要道临时检查站点管理。
8. 乡中心卫生院。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切实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9. 乡食安委。做好肉品市场稳定供应工作,督促冷鲜猪肉、熟食猪肉加工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10. 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痕迹管理。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方案、会议记录、培训记录、排查记录、宣传材料、影像、图片等归档整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村委会(社区)的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开展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防控责任、关键防控措施、应急准备、保障供给等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排查不细致,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谎报,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生猪等动物产品,消除不必要的恐慌,稳定全乡群众的消费心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防止恶意炒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附件:辛街乡非洲猪瘟疫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辛街乡非洲猪瘟疫病应急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小波 乡长
副组长:那 然 副乡长
成 员:陈 磊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雪山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张兴才 辛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明梅 乡财政所所长
杨汶锦 乡党政办主任
李 伟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李学文 乡林业站站长
段应铭 乡文化站站长
李朝军 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张 菁 辛街卫生院院长
陆国良 小田坝村党总支书记
严朝龙 大官市村党总支书记
张文和 马鹿塘村党总支书记
陈自吴 邵家山村党支部书记
孙文冲 水眼村党总支书记
张洪国 下庄村党总支书记
蒋明武 尖山村党总支书记
蒋国显 龙洞村党总支书记
杨国昌 阿今村党总支书记
李 伟 邹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学宝 胡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存熊 杜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丽芹 大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永明 辛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秦国发 汪宣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兽医站,由李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若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自行替补履职,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