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丙麻乡全体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 索引号
- 01525768-5/2026070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9-07
致丙麻乡全体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全乡广大父老乡亲:
绿水青山是丙麻最宝贵的财富,森林、草原、湿地、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承载着我们世代赖以生存的生态家园。为全面整治破坏林草湿资源、损毁古树名木、非法猎捕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守好全乡 58.18% 的森林覆盖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乡党委、政府正在组织开展破坏林草湿资源和古树名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此,向全体乡亲发出倡议与告知,恳请大家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一、认清保护底线,知晓行为红线
严禁违规侵占、毁坏林草地
天然林、公益林、生态红线内严禁开垦种地、开挖取土、采矿采石;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要及时恢复植被,不得在林地内搭建永久房屋。对2025 年以来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图斑,相关农户、责任人须主动配合整改复绿,逾期将依法从严处置。
严禁乱砍滥伐、非法倒卖林木
采伐树木必须提前办理采伐许可证,不无证砍树、不批少砍多、不跨地块异地采伐;禁止私自采挖野生清香木、树桩树根,不得通过剥皮、火烧、毒杀、切割树瘤等方式损毁树木。木材运输、加工需具备合法手续,严禁收购、储存、加工来源不明的盗伐、滥伐木材,林区道路禁止无检疫证运输木材。
严禁破坏自然保护地、违规野外用火
自然保护地内禁止私搭房屋、违规采砂取土、排污倾倒垃圾;不私自组织徒步、探险、野营等活动,不私设 “野景区”。林区严禁野外违规用火,杜绝烧荒、野炊、乱丢烟头,严防森林火灾。
严禁盗采野生保护植物
野生兰花、名贵中草药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在山林采挖、集镇摆摊收购、线上线下售卖,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全面清剿捕鸟网、猎套、诱捕笼等捕猎工具,不捕捉、饲养画眉、红嘴相思鸟等野生鸟类;集镇不聚集交易野鸟,餐饮门店禁止加工售卖野生动物;快递物流严禁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相关行为请及时举报。
严禁损毁古树名木
全乡古树名木均纳入统一保护管理,禁止采伐、移植、剥皮挖根、过度修剪古树;不得在古树周边堆放杂物、倾倒污水垃圾;严禁线上线下倒卖古树、树根、树瘤、阴沉木制品。对于长势衰弱古树,将实行 “一树一策” 抢救复壮,欢迎乡亲共同监督管护。
二、主动配合排查,自觉整改问题
当前专项行动正开展全域拉网式排查,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工作人员及护林员将分片进山、入户、进店开展核查。
若您家中、地块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树木、私挖野生植物、存放捕猎工具、损毁古树等问题,请主动向村委会或乡林业站报备,主动开展复绿、清理、整改,主动消除违法隐患。主动整改、积极配合的,可依法从轻处理;隐瞒不报、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争当生态卫士,积极举报线索
保护林草生态人人有责,欢迎全体父老乡亲参与群防群治。如发现毁林开垦、偷砍盗伐、非法采矿取土、盗挖野生植物、捕鸟猎兽、损毁古树名木、非法交易林木野生物等违法行为,可通过乡专项行动举报渠道反映线索(举报电话:2886017),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查实后依规予以奖励。
四、携手共建共治,守护美丽丙麻
丙麻乡万亩油菜花海、连片山林、百年古树是我们共同的名片。乡党委、政府将结合文旅活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持续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建立林草资源长效管护机制。希望各位乡亲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管好自家田地、山林、门店,教育引导家人、亲友不触碰生态法律红线,主动劝阻身边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
山青才能水秀,林茂方能民安。守护森林湿地、古树飞鸟,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家园。让我们同心协力、自觉守法,共同守护丙麻绿水青山,共建生态宜居、绿色美丽的幸福家乡!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