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管教帮扶让新生活从“心”出发

索引号
01525704-4/20250829-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社区矫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8-29

九隆司法所创新实践 “三心”管理工作法,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有效将监管与关心相结合,使监管更有力度的同时也带来温度。

分类别裁,做实“矫心”工作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及家庭具体情况,结合社矫对象所犯罪行的危害性,由司法所和社区共同制定一对一的个性化教育帮扶措施,让社矫对象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社会危害,并以此次犯罪为戒尺,杜绝再次犯罪的风险。一是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社矫对象入户讲法。一部分社矫对象,对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认识不清,没有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这一类人列为严管对象,坚持“每月一走访”,以向社矫对象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说法等方法,将危害性后果直接告知社矫对象,直观认识到自身所犯罪行的危害性。二是对家庭约束力较弱的社矫对象家属说法。针对部分社矫对象家属,因社矫对象违法犯罪给家庭带来不良影响而产生不满情绪,故而产生嫌隙甚至是形成矛盾,更有甚者还会刺激社矫对象实施过激行为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和社矫对象家属沟通谈心,通过“说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的方式进行讲理说法,鼓励家属积极参与到对社矫对象的帮助中来,进一步稳固社矫对象思想状态,确保及时掌握社矫对象实际情况及心理状态。三是组织社矫对象集中学法。九隆司法所积极邀请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隆阳区公安局民警等专门机关力量,组织社矫对象学习交通、禁毒、社会管理秩序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让社矫对象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从而进一步强化社矫对象心中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及法律红线的不可触碰性,使监管过程有力度更有深度,有效能更有质能,杜绝再犯罪情况发生。

分类管理,筑牢“正心”理念

纠正错误的前提是认识错误。九隆司法所始终坚持让社矫对象正视自己的罪行和现状,积极调整心态,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司法所坚持每月一走访,一季度一研判,定期实地查访,了解社矫对象的家庭生活情况、经济收入情况及目前心理健康状态等信息,根据社矫对象的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一是对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社矫对象,了解生活来源及经济状况,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专门的帮扶方案,通过法律援助、社区协调等方式,来对其进行帮扶。九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得知一名82岁的矫正对象陈某生活困难,儿女未履行赡养义务,便立即联系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了法律援助,向其子女提起诉讼,通过成功诉讼,为陈某争取到每月1200元的生活费,保障了基本生活开支。二是对失业及长期未就业的社矫对象,及时梳理掌握的生活技能情况并统一登记,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就业。三是对心理测评出现异常的社矫对象,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联合卫健、综治等部门共同监管,并及时联系心理医生共同入户走访,针对心理异常原因做出分析,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制定因人而异的个性化监管措施,以帮助社矫对象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有效加强监管。

用心用情,做好“暖心”服务

司法所与社区共同为社矫对象搭起的“连心桥”,打通社矫对象“堵心墙”。通过让社矫对象承担社会责任,感知社会温暖,助力社矫对象以尊法的态度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生活,成为守法的社会人。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拉家常”的沟通方式,深入了解社矫对象的生活轨迹、行为表现、工作状况、家庭及邻里关系,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细致评估,作出相应的方案,实实在在对其进行帮教。并且对社矫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给予合法合规的解答,让社矫对象感知社会温暖,重担社会责任。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矫对象的思想动态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出现心理波动或情绪不稳定的,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与疏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帮助其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与压力。三是根据风险评估和深入剖析,让符合条件的社矫对象适当的承担一些社会责任,提升社矫对象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帮助社矫对象实现走出来、站起来的跨越。

司法所通过对社矫对象日常情况基本达到全面掌握,以“心灵矫正”促进“行为矫正”,确保两类人员的管理工作的人性化与实效性。绝大多数社矫对象在帮教过程中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树立起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并能在遇事时想到主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改变了自己遇事冲动的性格,有效提升了社矫对象的法治观念,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进一步增强了“两类人员”管控工作质效,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