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司法所——“四点工作法”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索引号
01525704-4/20240930-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社区矫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4-26

板桥司法所以着眼长效,紧盯实效为出发点,紧密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教育方式、强化培训宣传、注重工作实效,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以制度建设为立足点,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及村社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不积压,困难早解决。二是建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信息共享制度,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社区(村)全力配合,逐一核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的档案信息、工作、生活、思想等多方面情况,实现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覆盖和工作无缝对接。三是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风险分析研判会,认真排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具体措施及时化解。

以规范执法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水平。

一是明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档案责任,定岗定责,每月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档案实施责任人自查、工作人员互查、所长抽查三级审查制度,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落实,以加强档案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落实分类管理、信息化核查、重要事项报告、外出请假、集中教育学习等管理措施,以最严的管理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三是创新开设司法小讲堂,通过每月工作人员上讲台讲理论、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做通公共课、做实必修课、做精专业课,起到了抓学习促提升,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竞相发展浓厚氛围的良好效果,以强化学习为抓手提高工作人员规范执法能力。

以强化宣传为支撑点,营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良好氛围。

一是每月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内容,同时以社区矫正对象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二是有效落实刑释解矫人员无缝衔接机制,落实帮教措施,进行初次谈话,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工作打算、家庭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等,同时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有关政策,并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尽快适应当前的生活环境,开启新的生活。三是依托丝路驿站古道板桥公众号、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讲座、干部学法会议等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刑释人员依法获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以回归社会为落脚点,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整合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实施人文关怀,坚持做到了三不三多,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账,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关心,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多帮扶,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促使其静心改造,尽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邀请专家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疏导。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围绕认识情绪、察觉情绪、控制情绪三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典型深刻的案例进行讲解,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好情绪识别和自我调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融入社会。三是坚持实地走访。走访中,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细致深刻的谈话,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状况和身体情况,提醒他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同时,对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家属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共同督促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