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7-3-/2019-061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隆林草联发〔2019〕8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6-11
板桥镇、金鸡乡、辛街乡、瓦房乡、杨柳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9〕75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19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及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补助政策为1500元/亩,资金分三年兑付,第一年补助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补助3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任务下达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时要以公路沿线、湖库周围、城镇面山和水源涵养区等特殊生态脆弱区为布置重点,并相对集中连片,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地区进行规模连片治理。同时,陡坡地生态治理和扶贫攻坚、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培植资源,发展产业。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项目实施,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
四、积极推进样板林建设,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以示范样板带动全面治理,在金鸡乡建设8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样板林。样板林建设单位投资1500元/亩,资金主要用于当年工程造林和后4年抚育管护,建设期5年,资金由种苗造林补助300元/亩和现金补助1200元/亩组成。金鸡乡人民政府全面做好样板林群众工作,认真组织农户开好一事一议户长会,明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特别是现金补助用于工程造林和抚育管护需召开会议征得农户同意,确保样板林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
2019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及补助
资金表
单位:亩、元
乡(镇) |
2019年任务及资金 |
|
任务 |
补助资金 |
|
板桥镇 |
30 |
24000 |
金鸡乡 |
800 |
640000 |
辛街乡 |
487 |
389600 |
瓦房乡 |
983 |
786400 |
杨柳乡 |
2700 |
2160000 |
合计 |
5000 |
4000000 |
注明:补助资金为当年下达的资金,包括种苗造林补助300元/亩,第一年现金补助5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