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局关于开展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97-3-/2019-0111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隆林发〔2019〕12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1-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创建云南省园林城市评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隆阳区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现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此次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的范围是保山坝区范围内50-100年的古树名木,涉及九个乡镇(街道),分别是板桥镇、金鸡乡、河图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兰城街道办事处、青华街道办事处、九隆街道办事处、汉庄镇、辛街乡。

二、普查方法

按照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表及说明(附件1)的要求,利用GPS定位仪、数码相机等工具,详细测量、填写各项数据,并拍摄树木生长环境、整体长势、树叶、树干、树根等部位清晰数码照片(1000万以上相素,每树(树群)至少3张,JPEG格式),收集和掌握全区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看护管理等数据资料,登记建档。

三、普查时间

请各乡镇(街道)在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普查,并将调查表上报隆阳区林业局野保办。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应组建古树名木调查组开展普查工作,并抽调村、组知情人员协助调查,统筹协调本辖区的资源普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古树名木普查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质量管理和技术责任制度,强化质量监督,逐级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把好普查质量关。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隆阳区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表及说明

2.隆阳区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统计表

隆阳区林业局

2019年1月11日